北捷受難家屬將控醫院醫療疏失


Shuuta wrote:
台灣目前有種弱勢暴力...(恕刪)


第一,你無法一一分辨何謂真正弱勢暴力,請嗆我,你能嗎?我看多了許多抬棺抗議的場面,我心裡都認為那才是真正弱勢暴力,但談論弱勢暴力這話題,會對釐清病患是否真正因醫療疏失死傷的真相會有幫助嗎?我姑且當兩回事好了。

第二,今天法院判決,醫生因知識不足下所造成醫療疏失是無罪的,我真的可以接受喔,但請不要妨礙病患家屬求民事賠償的權力,賠的是醫院的數字而已,這論點呢?

第三,跟你說個更恐怖的,我根本視「悲天憫人情懷」於無物。我只是專理論述之,我根本沒對鄭捷受害任何家屬掉下一滴淚。

第四,扯上政治,就花不完了,有空我們單獨就政治把酒言歡。

豆子小珍珠 wrote:
從頭到尾就沒人主張"...(恕刪)


從頭到尾就沒人主張"不准提醫療疏失,不准提告",這完全是你把別人的話給極端化的回應。
家屬想知道是不是醫療疏失,不能問?!一定要訴訟?
想提告可以,最起碼要有所憑據,不能我想我推測我以為,更不能看到傷患在推車上呻吟一聲,就認為是醫療疏失。

第一,我從頭到尾支持提告,這是我的結論,我堅守著也從沒把任何網友的回應極端化,你回去看一下,這棟樓有多少希望病患體恤醫生的辛勞進而佐證病患提告是於道德、社會甚至法律所不容。像你沒說不準提告,那我自然不會有反駁。

第二,問一句跟興訟的確有很大的差距,Like 1 to 10,你要不要補充給百姓或病患一些運作的空間?解釋一下「如何讓病患家屬有憑又具地去爭取權益?」

第三,「若你一廂情願的認定醫生不會據實以告,那就沒啥好說的了。」
試問,有何機制給百姓去相信所有醫生都會據實以告?目前看,只有司法一途吧,你有其他管道就name it。還有,我大方地說,我不相信有多少誠實的醫生,但若真有醫生對我坦言有醫療疏失,我個人會刑事與民事都願自動放棄追訴,但這只是我個人,我代表不了我以外的人。

kf211434 wrote:
每個人都口口聲聲要真...(恕刪)


這論點很好。

b700543 wrote:
大部分的真相下面都有...(恕刪)


我認同你說的,只是這樣會變墮落,或說向下沈淪。
MeSoHoney wrote:
大哥,我已經夠面對現實了,我開始於支持家屬提告,然後面對後續許多(醫護方)網友的無奈與委屈或抱怨,我也(親)身感認同地回應:我不與醫護為敵,不認為百分百醫護都在霸凌腦殘沒藥醫的病人。

我不懂你要的現實是什麼?是你擔心醫生被告光了,未來沒人醫你的病嗎?我認真地建議妳,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心裡或精神科醫生,尋求他們(站在醫護的角度或立場)的支持?我這樣建議妳,無差別地認同,有天,我病了,我還是得看醫生的真理,你懂嗎?...(恕刪)


現實是台灣的醫生犯罪率是世界第一,這你總不能否認是濫訴造成的吧?
現實是急重症四大科已經四大皆空很嚴重了,這你總不能否認是濫訴造成的吧?

再繼續這麼告下去,你總不能否認將來很可能四大科的患者需要醫療救助的時候可能得送香港送大陸才能找得到願意幫他們診治的醫師了吧?(醫生也不是笨蛋,救人還得把自己的身家給賠上,不值得)

這,就是我所說的現實,也正是你一直不肯面對的事實,病人提告維護自己的權益是他們的合法權利,但過與不及都不是好事,現在的狀況顯然不是不及而是太過

不需要你提醒,也不需要真的有醫療疏失,只要病患稍有不滿意就可以提告了,這是現在台灣醫護人員所面臨的困境,為何你要逃避現實呢?
這樓還在蓋啊

其實整棟樓看下來情況十分清楚

這世界上有病的人還是少數

大多數的人心態都還滿正常的


面對硬要歪理曲辯的人,大家還是別理它們吧

這只會讓它們更能獲得心靈上的滿足感

命中要害的言論它們只會不回答或用自以為的觀點去回應

大家還是別浪費時間囉....
MeSoHoney wrote:
第一,你無法一一分辨...(恕刪)


遇到無法自圓其說的問題就跳過讓過準過,這哪招?~~~


Shuuta wrote:家屬分不清楚什麼是醫療疏失的情況下,為了得到被教育的機會 -- 或者我們應該說是 釐清事實真相 ?-- 只能提告嗎?...(恕刪)


Shuuta wrote:可堅持 "自己的推論" -- 好比你一開始舉的例子,因為送醫過程中震動到導致病患死亡 -- 完全不相信專業,這...又該算在誰的頭上?~...(恕刪)


Shuuta wrote:所以問題來了:你選擇相信你的推論,抑或者是你會相信法官傳喚過來的專業人士證詞?特別是在病患家屬已經確定敗訴的情況之下~

如果不相信法官傳喚過來的專業人士證詞,是不是要提上訴?抑或是大打悲情牌,控訴司法黑暗、法官恐龍,然後訴諸媒體,讓民粹給個公道?~...(恕刪)


Shuuta wrote:提告的權利是人都有,病患當然可以提告;問題是只要事證確鑿證明提告的事由是子虛烏有的話,醫生當然也可以反告病患家屬誣告,並對之求償;當然,償還的額度由法官裁決~...(恕刪)


z759134628 wrote:
這世界上有病的人還是少數...(恕刪)


謝天謝地,確實是少數。
但即使是少數,也夠多了。
Shuuta wrote:
遇到無法自圓其說的問...(恕刪)

別理他了,標準的法律訟棍一個。台灣的一些恐龍法官不也是同一心態。

醫生醫不好要負道義上責任,恐龍法官做出違背常理的判決被翻案,有幾人做出道義上賠償?

法律人就是這樣,只會出張嘴。碰上醫師態度強硬一點,整個人就軟掉了。

等他和癡漢醫師的官司打完了再理他吧!在這之前,他的心態是不會平衡的!
豆子小珍珠 wrote:
謝天謝地,確實是少數...(恕刪)


沒辦法,

樹大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以臺灣人口總數的千分之一去算

那也有二萬多人啊...也確實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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