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轉職!徐旭東:收費員只想領救助金

CK300M wrote:
TMD的不公平就是讓你失業竟然還給你選項來著...

對安排的工作不滿意,還可以選擇拿離職金,真希望大家的雇主都這麼好心啊~囧

之所以給離職金選項就是讓不滿意的人拿錢走人,怪哉,這世界要找完全滿意的工作有那麼容易嗎? 同樣是要糊口而已,這些工作再讓收費員不滿意,也是你點頭就錄取了。我們自己去找工作每一個都要等雇主點頭才能做,有沒有搞懂其中的差別啊?

只要把新聞中的"收費員"三個字拿掉,大部份的人都會覺得這種優遇還真是超乎常理咧,難怪同情收費員的人是愈來愈少了,過了選舉後,恐怕連廣告版都上不了....^++^


平心而論..

若是國道不要推行電子化..

試問
1. 國道收入會減少嗎?
2. 國庫收入會減少嗎?
3. 遠通呆帳會這麼多嗎?
4. 收費員這個職缺會不見嗎?
5. 高公局收費成本費用會增加嗎? <-電子化花的比人工收費高 ?????
6. 這是 國家 (高公局) 政策 與 遠通簽訂的契約......
還有很多 TMD 得不公平 在你我身邊...
就算遠通保障工作..也只有5年,
5年後 也是要自己看著辦............

小弟強調, 不管 公不公平.

現在 是契約規範..............
遠通要依約轉職.


過了選舉後,恐怕連廣告版都上不了

所以最近新聞特別多.

連這樣新聞這麼多...高公局都沒有要想辦法解決.............

之前華隆案,起碼選舉前,勞動部部長都有答應可以解決,
先拿80%..等第二次拍賣就可以拿回勞工應有的100%...

現在高公局未盡監督與督導之責.........

選後,當然是繼續擺爛......

謝謝
array5438 wrote:
小弟請教一下大大1....(恕刪)



小弟請教一下大大

1. 依約 是誰跟誰簽 ?? 當事人是誰 ??
2. 收費員在這合約中是哪種角色??
3. 依法可以提告是誰 ??
4. 收費員應該跟誰爭取自己應有在合約中的福利 ??



小弟深信一句話...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的人.

現在台灣有很多恐龍判決.
認為自己有理就提告不是常識?

絕對不是.....常識


謝謝
------------------------------------------------------------
為什麼要管你的1,2,3,4問題?我只問這個事件中, 合約內容有沒有跟國道管理員權益相關問題?

如果合約內容有跟國道管理員權益相關問題並損及其權益,國道管理員為什麼不能告?
如果合約內容沒有跟國道管理員權益相關問題並損及其權益, 他們在鬧什麼?



法律當然是用來保護懂法的人,有什麼問題? 不然要律師幹嘛?人家律師背這麼多條文考這麼辛苦

平民老百姓不懂法就去請律師,不然就自己努力學習,每個人都說不懂就不用罰嗎?


你肯定是誤會我的意思

當發生一個事件損害你的權益,認為自己有理就提告,我認為正常人都會這麼做,你不會這麼做?

你要不要問問周遭的10個親戚朋友看看?


至於法律的細節當然不是常識,我也沒說國道收費員應該要懂,但是不懂可以請懂的律師幫他們打官司

前面我說過一定會有律師幫他們打免費官司,為什麼要違法抗爭?




array5438 wrote:
平心而論..若是國道...(恕刪)



那國道不推電子化
這些人還是約聘,被解約還是甚麼都沒有
約聘有約永遠的?
討年資這回事如果朔及既往,那才是災難。
都被用了 wrote:
那國道不推電子化
這些人還是約聘,被解約還是甚麼都沒有
約聘有約永遠的?
討年資這回事如果朔及既往,那才是災難。


??????

何來災難可言??

收費員已經歸勞基法管
所以從規範之後都是依法來走.....
年資都是會累積的.
該提撥的都要提撥

怎麼會有災難?


請注意. 年資累計 這是勞工基本的工作權益.....為何是災難?????

謝謝
singlegoo wrote:
為什麼要管你的1,2,3,4問題?我只問這個事件中, 合約內容有沒有跟國道管理員權益相關問題?

如果合約內容有跟國道管理員權益相關問題並損及其權益,國道管理員為什麼不能告?
如果合約內容沒有跟國道管理員權益相關問題並損及其權益, 他們在鬧什麼?....(恕刪)


當發生一個事件損害你的權益,認為自己有理就提告,我認為正常人都會這麼做,你不會這麼做?....(恕刪)




簡單來說 , 以下為舉例....

我去電器行簽約買一台電視機,我付錢了,但是我指定貨品送到您家..因為我要慶賀您新家落成。
電器行 跟您我說明天就送到..

可是 電氣行 卻過了1個月都沒有送電視到您家。

請問.......您可以告電器行嗎???


跟您權益息息相關,因為電視是您要用的,我送的.
可是.....約是我簽的,錢是我給的,貨是我訂的........

遇到這種情形怎麼辦?

首先您應該會來找我說電器行沒有把電視送來吧...而不是您自己去法院提告電器行說電視沒送來吧.

再來 您會跟我說,要我去要求電器行把電視送來吧.........

若電器行在不送電視來.. 我當然可以去告電器行.. 但是..您可以去告電器行嗎????

您權利受到影響...可是您有提告電器行的權利嗎???? 在我沒有授權給您的情況下.......??

謝謝
array5438 wrote:
簡單來說 , 以下為舉例....

我去電器行簽約買一台電視機,我付錢了,但是我指定貨品送到您家..因為我要慶賀您新家落成。
電器行 跟您我說明天就送到..

可是 電氣行 卻過了1個月都沒有送電視到您家。

請問.......您可以告電器行嗎???


跟您權益息息相關,因為電視是您要用的,
可是.....約是我簽的,錢是我給的,貨是我訂的........

遇到這種情形怎麼辦?

首先您應該會來找我說電器行沒有把電視送來吧...而不是您自己去法院提告電器行說電視沒送來吧.

再來 您會跟我說,要我去要求電器行把電視送來吧.........

若電器行在不送電視來.. 我當然可以去告電器行.. 但是..您可以去告電器行嗎????

您權利受到影響...可是您有提告電器行的權利嗎???? 在我沒有授權給您的情況下.......??

謝謝
...(恕刪)


其實你很清楚,但你為何要裝糊塗?

收費員有兩個選擇,一個領錢,一個就職,而且這兩個選項都確實提供了
但偏偏有些人既不領錢又不就職那該是誰的問題?

所以現在的問題不是電器行東西沒送到,是送到了你不簽收啊
難道人家送你一台三洋吸塵器或十萬元禮券你不滿意還非得強迫別人要送你一台戴森或是五百萬現金才行嗎?
zuoaihua wrote:
其實你很清楚,但你為何要裝糊塗?
收費員有兩個選擇,一個領錢,一個就職,而且其他人都這麼做了
但偏偏有些人既不領錢又不就職那該是誰的問題?



大大啊........ 淵忘啊大人

您比我更清楚..

但偏偏有些人既不領錢又不就職那該是誰的問題?


當然是 遠通 的問題...............

這無庸置疑是遠通的問題..
請不要讓小弟再次跳針......


官商勾結 只會讓台灣沒有未來..........

這才是小弟真正擔心的

=========================================================

以下為小弟發表過的一小片段

連簽約的內容都可以違約..... 但是代辦費還是一毛錢都不少
還可以大喇喇 不繳罰單... (因為公司有法務..所以依法可以抗告...沒錯)
大喇喇 跟高公局 談判 不要開罰.......
(高公局自己公告 6/30 起日罰50萬...沒有做到)


1. 高公局 跟 遠通簽訂契約.. 契約內有保障收費員的轉職.
簽約了都可以不用做.
試問.
代辦費可不可以不用給??
用路人可不可以不繳通行費??

2. 高公局代表國家..國家為了人民服務有啥不對 ??
3. 收費員跟高公局結束工作契約..或許約上有自行覓職(大大很清楚.但是小弟不清楚)
可是.. 在轉成計程收費時...高公局有沒有對收費員開說明會.
有沒有提及如下....
依ETC契約收費員可選擇由遠通公司媒合工作(有5年工作權、及不低於收費員最後一年之薪資保障),或自行轉業由遠通公司提供5個月之薪水作為轉職補償金。

這樣算不算也是一種附約.. 公開的附約.....


4. 該怎麼做要依約就要依約做,做不到,就不要簽,
當初也沒有要給遠通,只是搞不懂就又變成遠通得標.....

5. 少了這9百多人失業直接由遠通轉職,可以減少一點點的失業率不是嗎?
高公局這樣的契約安排是沒錯的。

6.政府提員工爭取到福利,算是國道收費員額外賺到的。有啥不對與不好嗎?
值得大大在這裡提出?
依法依約就是要完成轉職....現在遠通違約了........ 不是嗎??
逼的收費員要上街頭抗議
所有人民都要接受這種轟炸.

遠通與高公局早日完成轉職不就好了

a. 一開始就應該提出無職缺無門檻職缺.而不是爭取才有
b. 遠通可以增加一些誘因讓收費員盡速接受轉職或失業補助
c. 高公局可以連續開罰 逼迫遠通 盡速完成轉職..要不然也可以增加國庫收入補貼國道損失.
d. 高公局答應的交通部聘員職缺?
f. 高公局答應的多元方案?
g. 高公局與遠通應該要落實真正關懷收費員轉職..不然離職率這麼高.

上面這些都沒有做到... 還有人敢說 高公局有監督與督導 遠通??




試問 ETC 計程收費後....
1. 國道收入會減少嗎?
2. 國庫收入會減少嗎?
3. 遠通呆帳會這麼多嗎?
4. 收費員這個職缺會不見嗎?
5. 高公局收費成本費用會增加嗎? <-電子化花的比人工收費高 ?????
6. 這是 國家 (高公局) 政策 與 遠通簽訂的契約......
還有很多 TMD 得不公平 在你我身邊...
就算遠通保障工作..也只有5年,
5年後 也是要自己看著辦............


===================================================================

重點是..用路人有比較方便嗎???????
沒事還要查一下自己有沒有重複繳費?
沒事還要查一下自己有沒有被多扣過路費?


謝謝
array5438 wrote:
大大啊..........(恕刪)


高公局依法裁罰,遠通依法提出申訴
這不是法治國家該有的做法嗎?

收費員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是不是也該依法提出告訴來保障自己合法權益?
又要法律保障自己,又不依法提出訴願,法律是要怎麼保障你?
又要法律保障自己,又偏偏要做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是要其他人怎麼支持你?
何況大多數的收費員都選擇了拿錢或就職.......只有少部分既不領錢也不就職更不循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而是走體制外抗爭浪費社會資源,你覺得其他人會怎麼看這件事?

遠通是奸商,那同樣標準這些抗爭的收費員是不是也可以歸納為刁民?
zuoaihua wrote:
高公局依法裁罰,遠通依法提出申訴
這不是法治國家該有的做法嗎?

收費員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是不是也該依法提出告訴來保障自己合法權益?
又要法律保障自己,又不依法提出訴願,法律是要怎麼保障你?
又要法律保障自己,又偏偏要做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是要其他人怎麼支持你?
何況大多數的收費員都選擇了拿錢或就職.......只有少部分既不領錢也不就職更不循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而是走體制外抗爭浪費社會資源,你覺得其他人會怎麼看這件事?



又要法律保障自己,又不依法提出訴願,法律是要怎麼保障你?
請問...收費員有沒有跟高公局提出訴願?????
高公局態度如何? 很積極因為遠通違約.....所以........有啥具體做法??
現在高公局的公告都是發布, 已經跟 收費員 解除契約, 所以沒有安置義務.

把安置義務推給 遠通...

如同小弟所舉例..... 這是合約規範, 簽約人是 高公局 與 遠通...


依法只能舉發高公局 未盡監督與督導之責.....
經過監察院糾正公務員..
高公局繼續擺爛....遠通繼續裝沒事....
可是還是不能解決, 遠通沒有完成 收費員轉職的問題。
舉發之後到實際上真正的判定下來....大概要多少時間 ?????
大大知道嗎???
收費員要等這個都餓死了..................


結果爽的人是誰 ?? 遠通

官商勾結 只會讓台灣沒有未來..........

這才是小弟真正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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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 簽約人是 高公局 跟 遠通....不是收費員.
沒事都說去告去告...告個鳥.
請參考小弟先前舉例.........

華隆案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沒有爭取上街頭抗議....政府鳥都不鳥你.
還好現在選舉快到了...不想紅透半邊天的部長就出面說可以解決了.
真奇怪.. 法制內不是都可以早點把這事情解決掉嗎 ???
為何要選舉前 ???


大大可知道還不止這樁..

當初太子汽車事件到現在
還有多少人還沒拿到該有的$$.
小弟的好友還深受其害.........現在還是只有領到一點點的補助金


是誰逼的要讓這些人走體制外抗爭浪費社會資源

誰會想要沒事走體制外抗爭浪費社會資源



謝謝
array5438 wrote:
是誰逼的要讓這些人走體制外抗爭浪費社會資源

誰會想要沒事走體制外抗爭浪費社會資源
...(恕刪)



再想想,決大多數的國道收費員,拿轉職補助自己找工作去,或在遠通工作,

而這少數的抗爭的人,到底受到何種『損失』必須要走上街頭抗爭?

你能列舉一下『何種損失』需要走上街頭抗爭去爭取,同時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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