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boulong wrote:就av的封面啊想也知道早就經過專業修圖了沒有修圖就會像惡魔卡那樣...(恕刪) 我本身也常拍照修圖.懇請高人把惡魔卡 "修" 成天使一卡的 fu, 我知道站上有些是在崗位上的專業攝影師, 就麻煩高手了.我先說: 我沒法做到!
stephenchenwwc wrote:我想你可能搞錯我的意...(恕刪) 我不是說你啦…我小學畢業…書讀不多文筆不好,抱歉…我是說,在這個風頭上及話題熱炒中,雖然社會上有很多人有很多相反的意見,但搞不好這張悠遊卡會大賣也不一定…
IU妹妹 wrote:你沒發現你自己邏輯...(恕刪) 你還不懂那三張照片的意義嗎? 在有心人士看來那三張照片是不一樣的,就我來看那三張照片只是好看的照片, 況且那三個人也沒有殺人放火…波多野結衣,在日本他的職業是合法的, 來台灣只是 拍攝悠遊卡的照片, 既然照片沒有露點 也沒有猥褻、 請問你還要批評什麼鄭捷就是因為在捷運上殺人, 你如果支持用他的照片來當作悠遊卡, 那對家屬而言有何感想?我希望你不要拿鄭捷的玩笑來開, 如果你還是想要拿鄭捷來凹我只能說請自重吧!想想被害的家屬,這樣很好玩嗎?
小玩咖 wrote:你自己不會去他的臉書看喔 一堆人在那邊留言 我還要徵詢他的同意…更何況 他未必看得懂,他的照片有上千張 都對外公開, 所以懂了嗎 原來公開的照片就可以未經所有權人同意即引用哦?著作權法什麼時候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