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賦予你私刑的權利?(正義在台南再度展現?)

Johnny_depp wrote:
呵 不知有沒有人...(恕刪)


我想是這樣

1. 割頭的殺人犯 現場抓住 毒打 OK

2. 殺人犯被捕了 毒打 私刑 不ok

3. 台灣目前 廢死還要再討論 死刑還是必須執行

4. 什麼兩公約的事情就別拿來笑死人了

5. 如果歐盟這些國家狂靠腰我們死刑..請他們先認可 台灣是一個國家 不是大陸的 再來談


以上


Johnny_depp wrote:
若這種私法正義形成一種嚇阻力量,在非常時期未嘗不是件好事啊...呵呵


是很好
只是每個人的正義標準都不一樣
有人只是馬子被搶走就宰人...這是他的正義
怒濤爆裂 wrote:
我認為 任何人 就算她(或他)是如何的伶牙俐齒 咄咄逼人
都不構成對他施暴的理由...(恕刪)


你這種回覆就是你認為「言語暴力、精神暴力不是暴力」只有肢體暴力才是暴力

原來這就是人類文明的體現啊,理解了....
嘘は真実の影!

voyeur wrote:
你是想表達啥

殺人是合理的
因為國父革命殺了不少人?


先說這種邏輯嘴砲我欣賞,把問題丟回來,內涵來,內涵去的


voyeur wrote:
如果社會氛圍是"合理化"甚至"讚賞"那些"不理性"的行為
只會激發更多與更強烈的暴力



Johnny Depp wrote:
歷史上也同樣"合理化"及"讚賞"這些"不理性"的行為啊.... 漂亮嗎?


我只是在內涵您的說法,故源頭還是您應該在去思考下

voyeur wrote:
是很好
只是每個人的正義標準都不一樣
有人只是馬子被搶走就宰人...這是他的正義


"情殺!不滿被甩男子北上理論竟砍死前女友父親"

情殺案件歷史可不少
然後家屬再去暴力圍堵加害者...

所以前面強調,以前都是家屬想要執行私法報復,現在卻是社會大眾群起激憤

差異在呢? 呵呵

Johnny_depp wrote:
現在卻是社會大眾群起激憤


政治就是在處理眾人之事
所以交給司法秉公處理
你的私刑是由誰決定?是踹一腳還是給三刀?

voyeur wrote:
所以交給司法秉公處理
你的私刑是由誰決定?是踹一腳還是給三刀?


今天問題就在這

過往殺人案都只有家屬在悲憤想要執行私法正義

今天的案件卻是社會大眾群起激憤想要執行私法,到底是由誰決定及如何執行,我也真的不知

當然除了已知的行動派拳頭哥及無法確認的雜役哥外,是否有人可以做到更激烈的私法,偶是秉持懷疑態度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問是誰逼人民只能靠追打王嫌洩憤?難道不是因為長期的判例讓人民走投無路嗎?殺人犯是每個都會讓人群情激憤、人人得而誅之嗎?當然是有原因的!
記得當年太陽花時有藍營的人說今天民進黨縱容太陽花衝進立法院,明天民進黨執政時藍營也可以號召民眾再來一次之類的,網民的姚神不就當場打臉說你可以試看看,看有多少人會追隨,這種東西是講究"正當性"的!
怎麼現在人民就沒有正當性了?不解?
voyeur wrote:
說到〝社會傳統〞
想必閣下應該聽過
在某些國家的鄉野犯些男女關係罪是會被亂石砸死
這正是他們正義的展現社會的共聞共見...

如果要滿足你所謂的"法律源自人心人性"
那些判刑確定的人犯
是否都應該再加一道〝開放公眾海K〞的程序
讓那些充滿〝俠義胸懷〞人士的舒發人性

其實你只要仔細想一想就能發現
每一個施暴者...包括家暴、霸凌、街頭鬥歐....
在展現暴力的當下
都同你一般....有一個自認合於人性的理由...(恕刪)



看不懂你在說尛碗糕.....

要依法論法是吧?
好阿....
憤怒的群眾涉及傷害、公然侮辱、妨害公務、妨害秩序...等等,
俠義胸懷如你,還不快點幫殺人魔討回公道!?


大馬1251 wrote:
看不懂你在說尛碗糕.....

要依法論法是吧?
好阿....
憤怒的群眾涉及傷害、公然侮辱、妨害公務、妨害秩序...等等,
俠義胸懷如你,還不快點幫殺人魔討回公道!?


你當然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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