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呵 不知有沒有人...(恕刪) 我想是這樣1. 割頭的殺人犯 現場抓住 毒打 OK2. 殺人犯被捕了 毒打 私刑 不ok3. 台灣目前 廢死還要再討論 死刑還是必須執行4. 什麼兩公約的事情就別拿來笑死人了5. 如果歐盟這些國家狂靠腰我們死刑..請他們先認可 台灣是一個國家 不是大陸的 再來談以上
怒濤爆裂 wrote:我認為 任何人 就算她(或他)是如何的伶牙俐齒 咄咄逼人都不構成對他施暴的理由...(恕刪) 你這種回覆就是你認為「言語暴力、精神暴力不是暴力」只有肢體暴力才是暴力原來這就是人類文明的體現啊,理解了....
voyeur wrote:你是想表達啥殺人是合理的因為國父革命殺了不少人? 先說這種邏輯嘴砲我欣賞,把問題丟回來,內涵來,內涵去的voyeur wrote:如果社會氛圍是"合理化"甚至"讚賞"那些"不理性"的行為只會激發更多與更強烈的暴力 Johnny Depp wrote:歷史上也同樣"合理化"及"讚賞"這些"不理性"的行為啊.... 漂亮嗎? 我只是在內涵您的說法,故源頭還是您應該在去思考下
voyeur wrote:是很好只是每個人的正義標準都不一樣有人只是馬子被搶走就宰人...這是他的正義 "情殺!不滿被甩男子北上理論竟砍死前女友父親"情殺案件歷史可不少然後家屬再去暴力圍堵加害者...所以前面強調,以前都是家屬想要執行私法報復,現在卻是社會大眾群起激憤差異在呢? 呵呵
voyeur wrote:所以交給司法秉公處理你的私刑是由誰決定?是踹一腳還是給三刀? 今天問題就在這過往殺人案都只有家屬在悲憤想要執行私法正義今天的案件卻是社會大眾群起激憤想要執行私法,到底是由誰決定及如何執行,我也真的不知當然除了已知的行動派拳頭哥及無法確認的雜役哥外,是否有人可以做到更激烈的私法,偶是秉持懷疑態度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問是誰逼人民只能靠追打王嫌洩憤?難道不是因為長期的判例讓人民走投無路嗎?殺人犯是每個都會讓人群情激憤、人人得而誅之嗎?當然是有原因的!記得當年太陽花時有藍營的人說今天民進黨縱容太陽花衝進立法院,明天民進黨執政時藍營也可以號召民眾再來一次之類的,網民的姚神不就當場打臉說你可以試看看,看有多少人會追隨,這種東西是講究"正當性"的!怎麼現在人民就沒有正當性了?不解?
voyeur wrote:說到〝社會傳統〞想必閣下應該聽過在某些國家的鄉野犯些男女關係罪是會被亂石砸死這正是他們正義的展現社會的共聞共見...如果要滿足你所謂的"法律源自人心人性"那些判刑確定的人犯是否都應該再加一道〝開放公眾海K〞的程序讓那些充滿〝俠義胸懷〞人士的舒發人性其實你只要仔細想一想就能發現每一個施暴者...包括家暴、霸凌、街頭鬥歐....在展現暴力的當下都同你一般....有一個自認合於人性的理由...(恕刪) 看不懂你在說尛碗糕.....要依法論法是吧?好阿....憤怒的群眾涉及傷害、公然侮辱、妨害公務、妨害秩序...等等,俠義胸懷如你,還不快點幫殺人魔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