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可復工 法院:遠雄聲請停止停工處分獲准


Nantes wrote:
不是弊案嗎?怎麼又...(恕刪)


潮水快退了...所以趕快讓大雄復工
VICCHEN2006 wrote:
説人家貪污也要有證...(恕刪)

現在柯粉心裡都是這樣認為的吧!!都怪馬郝貪汙放水不良財團胡搞,柯P是來收尾的

至於證據................


larry-han wrote:
仗勢?
這個勢就是法律給公務員的!
法律都這樣定了,官員們能不拿來修理一下老百姓?
所以我一直認為
台灣的亂象都是立委造成的
立委誰選的?
啊!自作孽不可活!


法律可沒有給柯P這樣的公務員 "翻口供" 的權利~


換句話說~

依法行政,柯P跟他的幕僚,在大巨蛋案上啥時候依法行政過了~



halachung wrote:
...(恕刪)沒有啥勢不勢的。。。
只有依法行政。。。
依法仗勢的垃圾人人得以唾罵之。。。


~
大家有沒有覺得很奇怪
口口聲聲說巨蛋是弊案,但一年多過去了卻辦不了任何人!
iijima_ai wrote:
建築師的問題,我沒...(恕刪)


因為他的文被砍了~~所以引用i兄的圖,請勿見怪



事實上阿肥肥r對於建築師提出申覆的時間是算錯的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55363359&ctNode=82924&mp=108051M
...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移送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經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104年12月11日及24日審議結果,認為監造人依其監造職責,確實違反建築師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予以「停業2年」之懲戒處分。建築師於收到審議決議書後,得於20日內,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


不知道是閱讀能力有問題還是怎麼樣的
就開始停業的起算日,也該是 "收到審議決議書後" 才開始起算
而申請覆審的20天,也是 "收到審議決議書後" 才開始起算
就算開完會,也還要經過一些整理簽核的公文流程
所以連北市府到1/27日才發新聞稿


...
所以囉~~是阿肥肥r自己搞錯了

---
某種程度而言,能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也是種才能跟幸福啊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僅回某肥大大......


與趙藤雄董事長會談大巨蛋案 鄧家基:提供北市府公安基準給遠雄參考,回歸專業解決問題

http://sec.gov.taipei/ct.asp?xItem=207368671&ctNode=22621&mp=101001

這是北市府新聞稿

現在回歸專業....那之前林局長是??


第四段第一句

鄧家基表示,市府訂出了這公安基本的要求,是一個責任,也是一個理想

大家都知道理想跟現實是有差距的

倒數第二段

媒體詢問遠雄是在北市府公安標準下模擬方案,還是遠雄原本的規劃的?鄧家基表示,北市府的公安基準不會變,這考驗遠雄整體規劃團隊的技術能力及創意,如何在商業獲益預期損失可以達到最少,這是技術能力展現。他再次強調,公安標準不會變,但如何達到經濟效益又可行,這是本事,這是雙方都同意的。這部分趙董事長也說即使他心裡不滿意,但是他會接受,關鍵是回歸專業審查,達到公安基準都願意來做,這也是為何要找專業的第三方審查。

這邊指的是法律的標準還是北市府的標準

文中也有提到臺灣建築中心是專業的第三方

那之前400萬找路人甲路人乙用非業界常用軟體是?




九九歸一 wrote:
僅回某肥大大......(恕刪)

我看到理想與現實是有差距的那句整個無言。。。


只有心中飄過康康那首「邻季啊住市內」這首歌。。。
7/28的54新觀點
https://youtu.be/wNiLygCa5g8
游藝,余烈,王世堅VS趙,林,呂
誰有理?讓大家一起看下去
阿肥肥r wrote:
我非常痛恨貪污,每年...(恕刪)

阿肥肥r wrote:
7/28的54新觀...(恕刪)

台灣最沒營養的就是政論節目。。。
之前不是有來賓報料。。。
有些劇本還先Re好的。。。
來賓離題就切。。。


太常看那個會覺得自己膝蓋有157。。。
halachung wrote:
台灣最沒營養的就是政論節目...(恕刪)


大大,快別這麼說,很多髮箍夾很彎、覺得自己醒、或是大腸開花的人是靠這個在修補破損體力與心靈的。
好歹他們的收視率也有0.1%到0.5%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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