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tes wrote:
不是弊案嗎?怎麼又...(恕刪)
潮水快退了...所以趕快讓大雄復工



iijima_ai wrote:
建築師的問題,我沒...(恕刪)

...因未善盡責任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移送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議,經本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104年12月11日及24日審議結果,認為監造人依其監造職責,確實違反建築師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規定,予以「停業2年」之懲戒處分。建築師於收到審議決議書後,得於20日內,向內政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