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批台北市變成「警察國家」

w001 wrote:
能否提出證據證明你...(恕刪)


至於有沒有證據,沒有。

警察也沒有提出證據說,不具合理懷疑地
的盤查讓犯罪率降低了。

所以您認為不經初步的判斷,直接就攔查對方
是防止犯罪發生的最有用的方式?

也沒有說明,那四百個通緝犯是在怎麼樣的情形下被逮捕
或者是在座的多少次的盤查之後被逮捕了。
那你怎麼就認為這樣幾乎是隨機的盤查,是有助於
降低犯罪率的?


knightcsf wrote:
當你被攔下來,不能...(恕刪)


knightcsf wrote:
如果自由不高尚,中華...(恕刪)


你對自由定義的太自私了
憲法表示人民有自由的權利
但那是在法律軌範底下的自由,先有法才有自由,尊重法才能尊重自由
不然開車上路不用管紅綠燈,因為你是自由的,沒人能強迫你停下來
不穿衣服四處走動,因為你是自由的,沒人能要你穿上不想穿的衣服
你可以公然在路邊拉屎,因為你是自由的,沒人能限制你的括約肌
今天給予你拒絕盤查的權利,你仍有滿肚子的抱怨
真不懂是自由慣壞了你,還是你扭曲了自由

Bemo_Du wrote:
你對自由定義的太自...(恕刪)


我想是你自己擴大了我對自由的說法。

自由會被限制,但是前提是符合憲法第23條
因此你要用憲法所同意的方式侵害自由,
也只能依法律規定去做。

現在的問題就是,警察隊李永得的攔查是不是依法律進行?
從警察隨身的記錄器來看,當場警察說不出為何攔查。
那麼就不是法律規定可以攔查的條件,這樣
警察就不能在法律規定外去攔查他。

我說的自由是法律上的定義,我憲法都拿出來說了,
就別再曲解我的意思了。

knightcsf wrote:
如果自由不高尚,中...(恕刪)

自由很高尚,但生活中不需要把所有事情假藉自由都無限上綱。
以我住的台中火車站附近狀況來說,
這邊便利商店幾乎都為遊民所苦,
因為常常好幾個遊民就是霸占店內座位,談話很大聲,然後把廁所弄到很髒亂,
店員也沒辦法處理,因為店員也不能用啥理由把人趕走,只是被遊民看上的店,
我們附近的居民就自然會少去消費,那超商的業績自然就下降了。
只有當那幾個遊民喝酒喝醉在大小聲了,有可能發生打架,店員才能找警察來幫忙處理,
如果以法律觀點,那些人就算喝醉也還沒鬧事,店家怎們辦?
就算他們不坐在店內,聚集在店門口,那是他們的自由,但是如果是加盟店主就苦在心理沒法說阿。

knightcsf wrote:
至於有沒有證據,沒...(恕刪)

這次事件,警察有提出他們懷疑的論述了阿,
站在他們每天要維護治安的角度可能就是合理的理由,只是站在你的角度你認為不合理而已。

w001 wrote:
這次事件,警察有提...(恕刪)


我必須要說明,的確是有新聞引用台北市警察局
的說法,如果新聞內容確實,
罵麼台北車站確實是經指定之公共場所
那這就意味 李永得當天被攔查是合法的
在台北轉運站,警察可以不需要因為具有
合理的犯罪嫌疑即進行攔查。

李永得說台灣是警察國家,是對我國法律
有所誤會。

並且補充說明:
因為台北車站是經指定的公共場所,因此警察所做的攔查
是為了保護台北車站往來的民眾安全,賦予警察隨時得進行
攔查。
但我還是會建議可以把經指定的公共場所都公告出來,
這樣能避免很多的衝突。

我再說一次囉,我認為 李永得被攔查的過程,因為
台北轉運站是經指定的公共場所,警察不需要合理的懷疑
就可以進行,因此事完全合乎法令的。

因此保大的警員並沒有做錯。

Bemo_Du wrote:
你對自由定義的太自...(恕刪)

隨處拉屎拉尿,只是未在指定地點拉屎拉尿。因為在城市有設了公廁。

在較偏遠的地區沒有這種指定公廁,這村到下村不著店啊。

拉屎拉尿在指定地點無關自由,是文明的象徵。
新聞來源

knightcsf wrote:
警察局何時出來說它們攔查是對有犯罪嫌疑的人了?
北市警察還提出來說去年在轉運站抓到400個通緝犯
這是警察局的解釋。


我們來看看警察怎麼說






knightcsf wrote:
但是警察要做的不是自己解釋法律,而是依法行政。
然後去發展只有警察知道的技巧,如果警察有意見,
就來修法。


我是看不出來警察哪裡沒有依法行政

若你真這麼有意見,可以陳情貴選區的立委


knightcsf wrote:
因為這個人瞄了警察一眼,就被認為有犯罪嫌疑
就跟路上看人一眼就被當作是挑釁一樣的無依據。
更何況,現場警察被質疑的時候,完全沒有說出
他們攔查的理由是甚麼(除了大隊長指定外),那後來
警察局所說的理由,怎麼會是真實的?


警察說的你都不信,主委說的你都信,

看來你已經有預設立場,那又何必多言

來看看保大中隊長怎麼說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隨處拉屎拉尿,只是...(恕刪)


正確說應該是看是不是公告指定清除區域拉
如果在指定清除區域內 不管多鄉下
隨地便溺都是違法的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隨處拉屎拉尿,只是...(恕刪)


是我舉例不好,不該用屎尿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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