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n424 wrote:肯定在這裏面找得到3...(恕刪) 你先叫那個拿原廠說明書孤陋寡聞的出來給大家打個臉先? 在01誤導大家這麼久其實應該叫遠雄發雞排來買那個神祕的資訊,讓他們來打市府亂講話啊不然柯黑念念不忘雞排,也不願拿資料打臉柯粉柯P呢
無限重生 wrote:柯粉你還沒證明你的...(恕刪) 太好了! 這一定能讓柯黑們沒話說了!我還特地上網找到了這篇文章,呃…老大,這篇文章是台建中心作的研究,還在2016年12月出的,會不會被人家講話說是事後諸葛啊?遠雄都摸擬完了,才來設條件呀?而且這篇文章,還有一頁:趕快叫台建把這頁拿掉吧! 混亂視聽!
alen424 wrote:太好了! 這一定能...(恕刪) 給你資料直接略過啊...不夠大力嗎??這個夠大力嗎?先鞭那個沒有四個模組的那位拉再給你中華民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所提供的資料還有說要跨過植栽的柯黑...多麼會睜眼說瞎話http://www.abri.gov.tw/tw/research/show/2638本研究所提出來的關於基地戶外空間,對於滯留人群的密度建議,按第三章的文獻分析,戶外空間扣除植栽部分,動態滯留人數密度應維持在2人/m2~3人/m2,靜態滯留以不超過3人/m2為限制,而在出入口流動率界限值上,應採一般電車出入口,以1人/m.秒~1.5人/m.秒(亦即每公尺每秒鐘經過的人數),以防阻塞與推擠,當超過界限值時,建議出入口的寬度應予加寬。1. 基地戶外空間的動態滯留人數密度應維持在2人/m2~3人/m2,靜態滯留以不超過3人/m2為限制,而在出入口流動率界限值上,應採一般電車出入口,以1人/m.秒~1.5人/m.秒(亦即每公尺每秒鐘經過的人數),以防阻塞與推擠,當超過界限值時,建議出入口的寬度應予加寬。2. 建議大型基地戶外空間的審議上應有廣場式的空間以調節動態滯留人口與作為緊急人群集結的地方。3. 救災通路的規格長寬尺寸:6層以上未達10層之建築物,應為寬6公尺、長15公尺以上;10層以上建築物,應為寬8公尺、長20公尺以上。基地內避難道路寬度設計應在1.5m~6m間。4. 大型場館於基地內之避難動線淨寬4公尺以上;救災動線依現場救災需求應維持雙向通行之動線則要保持淨寬8公尺以上,且避難動線與救災動線應區劃分隔,以確保避難弱者緊急救援之可及性。
無限重生 wrote:還有說要跨過植栽的柯黑...多麼會睜眼說瞎話0分http://www.abri.gov.tw/tw/research/show/2638本研究所提出來的關於基地戶外空間,對於滯留人群的密度建議,按第三章的文獻分析,戶外空間扣除植栽部分,動態滯留人數密度應維持在2人/m2~3人/m2,靜態滯留以不超過3人/m2為限制, 還比不上您閉眼說話戶外空間扣除植栽部分,是為了要計算留滯人員密度用的旨在人員留滯戶外時不能站立於植栽處而非在於限制人員移動路徑
Ramsa wrote:還比不上您閉眼說話...(恕刪) 能跨過就能滯留阿...你在說什麼傻話滯留植栽就形成結界了嗎?不都當他們是人行道? 也不用考慮植栽是不是樹木還是高大型的植栽~通通給他當人行道直接用飛航模式最棒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