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手機大廠 HTC , 濫用派遣工上報了.

石梯有夢 wrote:
我最初的發文也很簡單...(恕刪)

我回的可是這段話
"
可悲,勞基法第 6 條
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
幹嘛有這一條呢
乾脆廢了不就得了
派遣不就是介入他人之勞動合約?
"
所以, 請解釋派遣哪裡介入他人之勞動合約?
- Apa | 問問題前先看過說明書吧...不然Google一下也好?

apa1102 wrote:
我回的可是這段話"可...(恕刪)

請問
本來htc自已可以招募的約聘人員

現在卻委由派遣公司來招募

請問不是介入是什麼?

是召不到人嗎?還是工作技能要求很高?

雖然法律的防火牆早就築好了

不過,道德的防火牆呢?

找到2010.06的新聞

【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道】台灣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昨日表 示,派遣勞工在制度設計上沒有問題,是派遣業者使用巧門對 勞工剝削,人事行政局希望透過制訂或修正相關法令,保障派 遣勞工權益。

據中央社報導,吳泰成上午到立法院列席備詢時,接受國民黨 籍立委陳杰質詢時,做上述表示。

陳杰表示,目前政府已經聘用1萬5千多名派遣勞工,因為沒有 法源依據,派遣公司也會如雨後春筍般增加並剝削勞工。他質 疑,派遣勞工是否有規避總員額法規定中央政府總員額的問 題。

陳杰要求,對於派遣勞工相關法源依據未通過前,行政部門應該暫時停止進用派遣勞工。

吳泰成表示, 派遣勞工制度在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制度本身沒有太大問題,在台灣發生問題是因為有派遣業 者使用其中巧門,對勞工進行剝削

吳泰成說, 現行勞基法無法保障到派遣勞工的權益 ,政府也開始檢討。人事行政局希望透過法制化與相關修 法,保障派遣勞工權益,在相關修法完成前,將要求公部門節制控管使用派遣勞工。


YOGI wrote:
找到2010.06的...(恕刪)

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悲哀吧

石梯有夢 wrote:
請問本來htc自已可...(恕刪)

引用法條來佐證你的觀點,卻又否定法條?
- Apa | 問問題前先看過說明書吧...不然Google一下也好?
派遣勞動為廠商提供了 「具競爭力」的勞動力,但派遣公司居中剝削、雇主無明確責任、與正職員工同工不同酬等弊病,使派遣 勞動者極容易成為被資方剝削的犧牲品,同時也會導致正職員工被替代、正職員工貧工資降低。派遣勞工 除薪資所得外,幾無其他福利,未來勞工將陷入工作貧窮。窮化的惡果。當勞工只被視作成本,政府、財 團僅想著如何剝削勞工來「拚經濟」之時,「經濟發展」的意義已然蕩然無存!
中華民國政府本身就是任用派遣氾濫的部門,
尤其是跟勞工最密切的勞委會,
你要他們怎麼檢討呢?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當大家為大企業便宜行事任用派遣員工 找各種理由美化

以為這是生產線季節性工作特性導致 這只是藍領工作的宿命

與我白領工作無關的話

...........

看那天政府開放白領外籍勞工

到時大企業大量引進大陸或印度便宜的外籍白領

政府只對你說 誰叫你沒有國際競爭力 誰叫你大學沒有像北大學生那麼認真上課

失業或成為白領派遣員工 是你活該誰叫你沒有競爭力

看你笑的出來嗎? 看你那有一餐沒一餐的白領派遣薪水

你還買的起動輒二萬元起跳的宏達電旗艦機嗎?


如果大家繼續放任大企業任用派遣員工的話

白領派遣員工將成為台灣就業市場的主力

不是沒有可能
你知道嗎這幾年台灣投資環境為什麼還可以在全世界名列前茅嗎?

很大原因是企業可以以比較差的薪資或勞動條件聘僱員工


apa1102 wrote:
引用法條來佐證你的觀...(恕刪)


那,你還沒回答我

為何大公司要燒一大圈來使用派遣工

不就是要規避顧主應有的責任

無怪乎,人說法律是保說有錢人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