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砲台 wrote:南鐵不適用區段徵收,只適合一般徵收...(恕刪) 的確不合適,不過同樣面對徵收,大埔人留在徵收區變田僑仔,而南鐵居民拿錢走人+還要成本價去他區買屋,面對徵收方式的不同,2種命運。不過南鐵407戶,每一戶都想拿更多嗎?他們之中不會有如文林苑抗爭的「不賣也不拆」,或者華光社區的「金磚上的移民」?「紹興社區」...?比起其他更專業的抗爭,南鐵自救會既沒有動人的故事出現,又沒有和其他各地的抗爭團體互相聲援,就算有400戶也無法造成聲勢,其他地方可是幾戶「受害者」就可造成轟動的議題,而且一個自救會的議題在其他自救會的FB都會出現,活動彼此串聯。等到南鐵自救會把其他自救會那一套在台南上演,再和其他戶救會連成一氣,譬如有數萬FB粉絲的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和和導演加持,(不過我估計聯盟是不會到南部抗爭)那才是賴市長頭痛的開始。
nono990 wrote:謝謝您貼出的這一張圖...(恕刪) 不是想打筆戰,但是這張比較表,沒意義。補償方面,區段徵收可分回農地面積到41-46%當建地,變田僑仔,而且建地在徵收區內享受開發後繼續增值的好處。而一般徵收只能拿地走人,就算補一棟房子讓人依照成本價買,也遠遠比不上區段徵收的條件。
nono990 wrote:無論是多麼正確的資訊對那些意識型態太深的人真的是蒙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捂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嗎?...(恕刪) 這句話用在您的身上也非常合適大埔的徵收對於大埔本地人很明顯是利多於弊的,這對當地人來說不叫公眾利益該叫甚麼利益?那張表對於台南的部分都括號做美化修飾,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樣的對比圖表顯有特意誤導之嫌了吧?
Erichuangtw1980 wrote:補償方面...(恕刪) 您講的在補償方面這一方面我有認同其實這件鐵路地下化案就中央交通部跟地方政府的決策來說此方案是很健全可行的,也是台南市民非常大的福祉,但是最大的困難處就是補償方面,先就日本來說日本的土地大於台灣甚多,但是一年之中日本政府所徵收的土地只有台灣的十分之一,日本的徵收決策人員以為徵收人民的土地是一件很丟臉很羞恥的事,非萬不得已不會考慮到徵收土地一途,就算是徵收土地也會有很好的補償,而先進國家德國的做法是一旦徵收人民的土地就一定要讓被徵收的人獲得到更高的補償,一定要照料到被徵收的人之後的生活比徵收之前還要優渥,但是台灣現行的土地徵收政策卻很落後,土地正義的實現有進步的空間,台灣加油!希望這議題發言多一些建設性,大家理性探討!!
Erichuangtw1980 wrote:不過同樣面對徵收,大埔人留在徵收區變田僑仔,而南鐵居民拿錢走人+還要成本價去他區買屋,面對徵收方式的不同,2種命運。不過南鐵407戶,每一戶都想拿更多嗎?他們之中不會有如文林苑抗爭的「不賣也不拆」,或者華光社區的「金磚上的移民」? 其實市府大可不必做成本價買屋這塊的,把市價徵收+此住居的件案金額,平均分下去應該綽綽有餘會弄這個建案主要是讓搬遷戶可以分地下化後增值利益,不然也大可不必設在分站旁邊也不是每一戶,不支持自救會的拆遷戶也是大有人在,當然基本上會有某些想要拿更多拆遷戶中也有不賣不拆的,但這些老一輩並不清楚雙方版本都是要拆的
goblinlord wrote:這句話用在您的身上也非常合適...(恕刪) 謝謝指教!!那張表的確對於台南的部分都括號做美化修飾(雖然呈現的是事實),而描述到大埔的徵收就沒有提到很特別的公眾利益,這樣兩相比較對大埔來說很不公平,這點我認同!!
南鐵這案子有個有趣的地方很多事情例如一個有權有勢的人跟一個一般平民,雙方互有爭執在不了解事情之前代並不代表前者就是錯的後者就是對的,一些基本認知會讓我們很容易傾向"弱勢"指責"權勢",但事情有時並不如所認知的那樣一開始在放掉理性探討、資訊的判別與比對往往剩下的只有激情,這無法帶來什麼幫助,事情一過依然什麼都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