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心理系性侵事件...

“所謂”的專家權威
竟能把事情處理成這種情況
學校信譽破產
被害人被多度的傷害
自己公信力喪失
這種三輸的局面
真不知他的學理基礎是否正確
學了又是否有用?

看這麼多天的感想是

一群理論派的菁英
想以“自以為是的道理”
教導這些質疑的“鯛”民
可惡的刁民竟不聽教化
真是不可理喻

重頭到尾
沒看到她們口口聲聲說要保護被害人的善意
只看到她們不斷捍衛自己的狠勁
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是叫不醒的
因為醒來後就再也找不回自己一手編織的美夢
不是嗎
kala0620 wrote:
是成立的動機該質疑...(恕刪)
davish wrote:
所以你意思是說不報案犯法了?這是你邏輯論述成立所必許有的直接結果...(恕刪)


我的意思蓄意引導受害人走向錯誤的方向 導致受害人的損失 也有法律的責任

跟報案不報案有何關係? 這案子從一開始就報案了

davish wrote:
輔大校長從頭到尾都說是"輔大"犯錯,沒有在第一時間讓性平會處理這事,這部份責任她從沒把心理系拖下水...(恕刪)


之所以一開始沒有進入性評會 心理系的工作小組沒有關係?
這是你的想法?那校長的道歉何必有心理系的字樣呢? 一開始直接說輔大道歉不就好了?

個人是覺得心理系跟校長都該道歉 雖然校長的道歉包含心理系也可以接受
還是你認為心理系處理此事不須道歉?

davish wrote:
性平會本身可以獨立調查,她不獨立調查,引用別人報告,那結論錯了是性平會要負責,不是寫錯誤報告的(非性平會的)人要負責,這應該也是不難邏輯...(恕刪)


所以心理系出一份錯誤的報告不用負責任 要負責任是引用報告的性評會?
這是你的想法? 恩恩....
這種把別人害死了 卻說自己沒責任的做法 我怎麼覺得跟某前院長的想法非常像

恩~Anyway 個人覺得你真的蠻喜歡切割的 把一件事切得很碎 把責任推得很開
這也沒什麼不好的 只是一般人無法接受罷了 站在法律和社工的觀點也無法接受 你也可以再多想想
陽春麵101 wrote:
前面幾位網友都是有作功課的...
不論是資料蒐集,分析,邏輯推論及表達能力均為上層...
感謝分享!!
補一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i1BFOC5_8


這位就是民陣的李小姐,
百人公審裡面不曉得為什麼會讓這樣背景的畢業n年校友參與
而且心理系幾個講師有參與的(包括闖入解除夏院長職務的記者會)
也很巧在民陣...恩

在夏的臉書有人貼的(鄉民真的好強大啊 囧)
民陣與事件相關者清單
轉貼新的進度

性平會處理完退學,總算要開始做事了

輔大性平會聲明如下:

輔仁大學(9/26)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心理系教師XXX、XXX在學生性侵案過程中,有無違反學術專業倫理之情事。最終與會委員一致決議如下:

1.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檢視近日流出的「心理系師生討論影片」,16位與會委員評估教師夏XX、何XX行為,有嚴重違反學術專業倫理之虞。為深入了解細節狀況,性平會決議組成獨立的校外調查委員會,就相關事項,調查兩位教師之適任性與違法性。若有違法,將逕送教師評議委員會議處。

2.受害學生雖已於去年六月畢業,但本校對該同學之身心關懷與復原負有重責,將尊重其意願,持續提供各層面的專業支持與協助。

3.針對本校心理系學生因此事件所承受的壓力與衝擊,校方也將全面提供各項資源,望能協助該系之學習氛圍儘快重回軌道。

將調查XXX與XXX違反學術專業倫理,若有違法將議處。
過客4112 wrote:
剛剛看完,個人感覺之前我對於工作小組的授權問題似乎不成立了
因為工作小組根本就沒有校方的授權, 應該說從頭到尾就不存在授權這個問題

照夏前院長的描述,
工作小組一方面是受害者學姊(受害者支持者角色)希望系方老師提供協助
另一方面系裡已經因為這事有了對立的現象
因此系方自主決定成立工作小組
從頭到尾,校方只是扮演知道心理系成立了這個小組的角色


學姊澄清文
lifeisgood0414 wrote:
學姊澄清文...(恕刪)


個人認為,輔大心理系真的是毀譽在夏林清一干人等手上 ~~

不走性平會,自創工作小組。至今消息越來越多的情況下,當初過程中的謊言還有能力遮蓋越來越多的真相嗎?

JasonQ wrote:
個人認為,輔大心理...(恕刪)


我好奇點了鄉民的整理資料(如上民陣與事件相關者清單)
發現民陣幾乎都是輔心人馬,所以...耐人尋味
(忘了是在夏的臉書還是臉書活動上的貼文,有人指出蔡生大學成績60幾分,但是卻高分進研究所,輔心=民陣洗學歷處,好啦這太八卦 不妥我刪)

那個啊……事件至今,我在PTT、FB到現在這邊,我只見過兩類人會不厭其煩一直反覆不停的強調工作小組跟性平會不衝突、不相斥、平行……

1.民陣

2.輔大心理系學生或校友

目前就我所知,這工作小組是沒有前例的,根據事件後相關人員放出的消息,這工作小組因為沒有前例可循,所以在成員選任上花費了很大的功夫,所以可以判斷至少心理系本身沒有前例。

光論成立這個時間點合不合法?他的實際名稱是教育輔導工作小組,單就名義上他看起來是不違法,但實際上呢?輔導時的訪談記錄因為涉及事實認定,違法了。

如果自認絕無違法,目前要推翻這個認定,方法恐怕只有一個,那就是被停職的去打行政爭訟進到法院審查到底校方跟教育部的認定有無問題。

我不太相信這種大事,輔導內容是小組成員看事辦事而來的,成立時應輔導的主要方針跟方向就應該就要確定了,還是輔大心理系真的這麼弱連成立工作小組要幹嘛都不知道後來歪掉才踩線的?

這裡的有無違法是實質認定,不只是形式上看名稱決定的,這種花招如果說得通那性平教育21條第3項就沒意義了啊,隨便改個名稱就可以搶走調查工作?

另外,有人告訴我輔大這教派的方法論很重切割,所以不管是有連續因果關係的事件還是學院院長、被行為人、行為人的身份都可以切起來放旁邊不管,但這套方法、這個脈絡圍牆外的世界是行不通的。

昨天夏林清上電視於節目中表示自己也當過兩屆性平委員,可見對於相關法規不是不知道的程度,知道還故意要去踩線特別讓人不齒。

陽春麵101 wrote:
關注這事件好一陣子...(恕刪)

性侵受害者道歉真是奇怪
https://m.youtube.com/watch?v=V9i1BFOC5_8

kala0620 wrote:
動機問題就像一個公...(恕刪)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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