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能把事情處理成這種情況
學校信譽破產
被害人被多度的傷害
自己公信力喪失
這種三輸的局面
真不知他的學理基礎是否正確
學了又是否有用?
看這麼多天的感想是
一群理論派的菁英
想以“自以為是的道理”
教導這些質疑的“鯛”民
可惡的刁民竟不聽教化
真是不可理喻
重頭到尾
沒看到她們口口聲聲說要保護被害人的善意
只看到她們不斷捍衛自己的狠勁
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是叫不醒的
因為醒來後就再也找不回自己一手編織的美夢
不是嗎
kala0620 wrote:
是成立的動機該質疑...(恕刪)
davish wrote:
所以你意思是說不報案犯法了?這是你邏輯論述成立所必許有的直接結果...(恕刪)
davish wrote:
輔大校長從頭到尾都說是"輔大"犯錯,沒有在第一時間讓性平會處理這事,這部份責任她從沒把心理系拖下水...(恕刪)
davish wrote:
性平會本身可以獨立調查,她不獨立調查,引用別人報告,那結論錯了是性平會要負責,不是寫錯誤報告的(非性平會的)人要負責,這應該也是不難邏輯...(恕刪)


陽春麵101 wrote:
前面幾位網友都是有作功課的...
不論是資料蒐集,分析,邏輯推論及表達能力均為上層...
感謝分享!!
補一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i1BFOC5_8
過客4112 wrote:
剛剛看完,個人感覺之前我對於工作小組的授權問題似乎不成立了
因為工作小組根本就沒有校方的授權, 應該說從頭到尾就不存在授權這個問題
照夏前院長的描述,
工作小組一方面是受害者學姊(受害者支持者角色)希望系方老師提供協助
另一方面系裡已經因為這事有了對立的現象
因此系方自主決定成立工作小組
從頭到尾,校方只是扮演知道心理系成立了這個小組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