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根色長 wrote:我也這麼覺得但是我仍...(恕刪) 所以說王家貪婪,我同意,他的財產本來就可以由他滿天喊價,要不要接受,來談咩,但不是用搶的。要說貪婪,建商不貪?同意戶不貪?北市府就是一開始錯一步,才弄到現在這樣尷尬~~
kevin-huang wrote:所以說王家貪婪,我同意,他的財產本來就可以由他滿天喊價,要不要接受,來談咩,但不是用搶的。要說貪婪,建商不貪?同意戶不貪?北市府就是一開始錯一步,才弄到現在這樣尷尬~~...(恕刪) 所以現在大家騎虎難下,我看女子市長要選總統是不可能再碰這糞坑了
老烱 wrote:所以現在大家騎虎難下,我看女子市長要選總統是不可能再碰這糞坑了 回到主題其實文林苑案協商, 市政府早知道會破局啦幹嘛協商呢, 不就是做個動作要是以後選總統時有人提起, 可以怪給建商同意戶跟王家, 讓協商破局簡單的說, 就是好好拆預先準備好一個擋箭牌
狼0226 wrote:所以看來要樂揚跟王家循法律解決.把問題踼給法院如果真是這樣王家很快就沒的玩了 建商也沒的玩了... 建照要過期了 ==============一切重新開始只有同意戶可以長長久久的玩下去
狼0226 wrote:所以看來要樂揚跟王家循法律解決.把問題踼給法院如果真是這樣王家很快就沒的玩了...(恕刪) 記得當初張大砲提的修法建議,是指權利變換或是否參加都更若有爭議才以法院判決為主!現在法院判決既不能推翻違憲宣告,又無明確入法!主要是建商在硬撐啦!
狼0226 wrote:除非市府想國賠.否則實在看不出市府不重新發建照的可能...(恕刪) 是啊除非市府公務員想違法被關. 否則實在看不出市府會更正之前所有違規的可能===================包含王家土地的方案, 除非王家同意, 已不可能通過了不包含王家土地的方案, 才可能通過了
狼0226 wrote:你是跳針跳不完嗎.解...(恕刪) 喔!全台灣所有的都更案,都有違憲的問題!就文林苑沒有!也就文林苑的法院判決不受違憲的拘束!也就文林苑案必須繼續原案!請問根據的是甚麼?「定期失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