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快炒我挺學生會很怪嗎

lovejerry999 wrote:
與店家制定菜餚的買賣契約,
店家另無償贈與白飯,
贈與物沒了就沒了,


與店家制定菜餚的買賣契約,店家另無償贈與白飯,贈與物沒了就沒了



民法沒這種說法,

不管是買賣契約跟贈與契約,皆需雙方對於債之本旨合意及意思表示一致,
並非單獨行為,會發生消費糾紛,就是雙方對於給付認定發生問題。

換白話說,不管是買賣契約跟贈與契約,都要雙方都這樣認定,不是任何一方,自己說就算。

現存證據就是店家就在留言,「我們白飯是讓你們吃到飽」,當然會讓雙方債之本旨給付發生落差,不管挺學生還是挺店家,都應該按照現存證據表述其意見。

joizli wrote:
「與店家制定菜餚的買...(恕刪)


這就好笑了,
老闆幾年前跟別人的對話,
可以在幾年後拿來湊成跟學生的意思表示合致?
民法是這樣規定?

該店家的經營型態是來店消費可
免費享用白飯,學生同意消費,點菜,
吃了飯,不就代表同意締結契約?
西歐踢
有人幾個月前有評論提到吃到飽,你老闆又怎麼不出來澄清說幾句?
lovejerry999 wrote:
這就好笑了,老闆幾年...(恕刪)



店家跟學生有很多論述的對照,有網友進行完整對照整理,可以自行尋找,

這種10元白飯的東西,真的不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去討論。
joizli wrote:
店家跟學生有很多論述...(恕刪)


甲方錯就在五年前沒跟乙方簽合約
以後吃熱炒都要簽一簽


我綠共我驕傲
Hi派
年改都可以溯及既往了,有什麼不行?
Lightwave18
年改不是民法
joizli wrote:
店家跟學生有很多論述...(恕刪)


噗,
隨你開心
Lightwave18 wrote:
甲方錯就在五年前沒跟...(恕刪)


最好再經公證。
若案發當時的影像因為監視器時間沒校正結果時間是五年前得8:00,拿到法院是能當證據???
lovejerry999
如果剛好有錄到店家向學生表示,白飯可以免費吃到飽,當然可以當成證據。
CogChern
熱炒店一般只會說:白飯在那,自己盛
幾年前的對話,

而且文中還有指定對象,

明確針對某人回文且指定「讓你們」吃到飽!

就算契約成立,

也是有明確甲方乙方的限定契約!

跟學生有什麼關係?

拿這來挺學生?

學生有本事就在打電話的時候,

明明白白講我們就是幾十個人要去蹭白飯吃到飽的!

看店家敢不敢接,

敢接就是契約成立了!

有嗎?





joizli wrote:
「與店家制定菜餚的買...(恕刪)
請你針對你的指控提出證據:

「老闆一開始出來說學生們菜還沒出完就嗑光兩桶飯,後來也被自己的影片打臉
實際上學生吃的就只有後面補的那桶,還是跟散客一起吃的,然後老闆說學生不願意等也被證實是假,實際上是店員說快8點了所以不會在出飯」

有影片證實補飯前學生沒吃到飯?

你有拿到完整影片?

就算沒吃到,補了之後也沒吃到?

跟散客一起吃有問題?其他客人比學生低賤?

是哪個店員說不補了?有名有姓嗎?

前面才說跟其他散客一起吃的,

那不補飯了怎麼其他客人不抗議?

其他客人怎麼不出來喊說要吃到飽?

就這幾個學生衿貴?餓不得?

老闆都說要請學生出來對質了,

是誰到現在都不願出面?

靠你們這些不在現場的鄉民擋子彈?

你知道個鬼呀?

快叫你挺的學生出來面對啦!


西歐踢 wrote:
我就是挺學生的既然你...(恕刪)
tzechiny
老闆已經說要出來公開跟學生對質啦!你看那麼多報導沒看到?你的學生勒?
西歐踢
一群人的,又被校方壓著道歉,你想會有哪位學生能出來戰清白?老闆這麼會PO影片,影片又都在他手上,怎麼拿不出來展示一下他說的吃兩桶?
tzechiny wrote:
請你針對你的指控提出...(恕刪)


“老闆都說要請學生出來對質了,

是誰到現在都不願出面?

靠你們這些不在現場的鄉民擋子彈?”


我就覺得很奇怪,明明有當面澄清誤會的機會,學生臨時放棄不赴約,總召卻一直在網路上哭訴委屈、同學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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