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麼國務機要費、特別費、、、什麼費都好
只要是別入私人口袋,我是覺得都可以接受的
一個首長、鄉里長...有的沒的
可能幾十萬薪水大家覺得不少吧
不過~別忘了,這些人的人情事故也相當多、超級多
婚喪喜慶,別說紅包了(到場應該就得包,且不能太寒酸吧)
光是輓聯、賀幛這也都是開銷
別天真的以為,樣樣都可以用合法的發票來核銷
太難了,光是一般辦公費來講,使用的項目何其多
但是有些名稱肯本不能報帳,最後當然得用其他名目來核銷
不然呢!!自己貼腰包好了
又上面的長官才不會管這些小事情
反正,每個月我能運用的額度,下屬負責去核銷就好
也因此~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余文被抓去關,馬英九一點事情也沒有
錢也沒額外入到馬英九口袋,他當然沒有貪瀆
可是,下屬怎可能樣樣據實核銷
我是覺得不太必要去追殺這類的細節
再不然就是當個不沾鍋,什麼都小心翼翼,當然別人就抓不到你的把柄
可是~真的不是太必要就是
a24976440 wrote:
在這個版上,公務人員跟過街老鼠差不多...(恕刪)
那是因為每次要討論公務人員的薪資福利制度時就會有人跳出來講些風涼話(你也可以去考啊之類的)或用錯誤資訊來誤導別人,政策都不能討論嗎?轉移焦點不能掩蓋事實
像國民旅遊卡的背景到官網查一下就有了
(節錄)
壹、政策制定:
一、90年9月26日第2753次院會就永續促進就業小組所提「紓緩當前失業問題可加強之措施」報告中,有關以發行「旅遊券」振興觀光旅遊產業一節裁示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辦理。
二、91年6月5日行政院第2789次會議討論通過經建會提報之「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並核定實施。
使用限制:須持用國旅卡於國旅卡特店消費;且消費須符合非假日、異地及隔夜之使用條件。
貳、歷年政策改善措施:
(後略)
政策本來就是要振興觀光的,不是直接給公務員任意花用的(換現金存銀行...),不然直接發現金不就好了?還訂了一堆辦法和流程不是浪費人力嗎?
另外,很多公司的旅遊補助都是由員工自繳與公司補助的福利金中扣的,大多數金額都不多(很少超過5000,而且我福利金扣的比公司補助多)...該不會又有人講風涼話說找福利好一點的公司(國營事業??)就好啦
richardlu789 wrote:
那是因為每次要討論公務人員的薪資福利制度時就會有人跳出來講些風涼話(你也可以去考啊之類的)或用錯誤資訊來誤導別人,政策都不能討論嗎?轉移焦點不能掩蓋事實
像國民旅遊卡的背景到官網查一下就有了
(節錄)
壹、政策制定:
一、90年9月26日第2753次院會就永續促進就業小組所提「紓緩當前失業問題可加強之措施」報告中,有關以發行「旅遊券」振興觀光旅遊產業一節裁示邀集相關機關研議辦理。
二、91年6月5日行政院第2789次會議討論通過經建會提報之「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並核定實施。
使用限制:須持用國旅卡於國旅卡特店消費;且消費須符合非假日、異地及隔夜之使用條件。
貳、歷年政策改善措施:
(後略)
政策本來就是要振興觀光的,不是直接給公務員任意花用的(換現金存銀行...),不然直接發現金不就好了?還訂了一堆辦法和流程不是浪費人力嗎?
另外,很多公司的旅遊補助都是由員工自繳與公司補助的福利金中扣的,大多數金額都不多(很少超過5000,而且我福利金扣的比公司補助多)...該不會又有人講風涼話說找福利好一點的公司(國營事業??)就好啦...(恕刪)
您了解的深度恐怕還不夠
建議詳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C%8B%E6%B0%91%E6%97%85%E9%81%8A%E5%8D%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