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案協商破局 郝龍斌遺憾

yukiko wrote:
簡單的說, 就是好好拆預先準備好一個擋箭牌

yukiko wrote:
包含王家土地的方案, 除非王家同意, 已不可能通過了
不包含王家土地的方案, 才可能通過了..(恕刪)

包含王家土地~既三審定讞又不違憲~
反到是若不包含王家違反建築法~這也顯示王家必須納入都更的正當性~
不合於建築法的房子早該跟著都更計畫修正了~

至於都更程序違憲部分~一年內修正即可~
jedijack wrote:
包含王家土地~既三審定讞又不違憲~
反到是若不包含王家違反建築法~這也顯示王家必須納入都更的正當性~
不合於建築法的房子早該跟著都更計畫修正了~

至於都更程序違憲部分~一年內修正即可~

no!no!no!
你把二件事搞成一件事了

1.建商過期的建照要重新申請 => 不能未經同意包含王家 (解釋權在內政部, 由市政府審查)
2.王家重建 => 違法不能蓋

這一切都是託好好拆的福

=======================
當然修法比內政部解釋更徹底 (所以市政府一定會等)

等修法後

再等內政部重新解釋

建商提案

市政府再審查

for n=1:1000

建商或王家提出異議

市政府請內政部重新解釋

內政部重新解釋

建商再提案

市政府再審查

end
...............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1.建商過期的建照要重新申請 => 不能未經同意包含王家 (解釋權在內政部, 由市政府審查)...(恕刪)
這是你的解釋吧~
三審定讞的案子~且不涉及違憲問題~早該依法執行~

就算等修法~就算目前看到最高的9成同意戶門檻~王家依然跑不了~
以上更不用談不朔及既往這部分~

jedijack wrote:
這是你的解釋吧~三審...(恕刪)


早就在執行啦~不然怎會有郝郝拆?

只是流程有問題,

權利變換沒完成,

估計建商也是想用強拆這種模式,

先建再逼政府收購強制權變,

因為如果當初沒有強拆,

現在根本沒有建築線什麼的問題,

只有變更設計一個選項。

現在這種情況,

建商只要房子先蓋好就贏了,

市府不可能為了權變要建商拆屋還地,

最後八成還是會要王家吞下,

然後市府有面子、同意戶有房住、建商有錢賺,

皆大歡喜~

亞利安星人 wrote:
早就在執行啦~不然怎...(恕刪)

當行政訴訟三審定讞是空氣嗎?
王家敗訴後早該吞下~省的這場鬧劇~
kevin-huang wrote:所以說王家貪婪,我同意,他的財產本來


是呀,要談就談,建商被惡法逼著得跟王家談,但王家有心出來談嗎?

王家自己“不表態”搞神隱躲建商躲了兩年多, 明明就有法律專業,明知不表態的下場,卻想裝無辜賭一把

結果法院不睬信,最後被拆又怪的了誰?

要喊價要賣要貪,本就該明著來

耍小手段被抓到就訴諸悲情號召民粹

要說王家的錯過也不過如此

為何要承認釐清就是那麼難?
kf211434 wrote:
要喊價要賣要貪,本就該明著來...(恕刪)

要喊價也是人家的權利,不喊價也是人家的權利。
怎麼不喊價你就可以咬我嗎?啊,你還真的咬下去...老子跟你拼了...
這就是王家現在幹的事,老實說,換作是我搞不好也跟你拼了。

p620329 wrote:
要喊價也是人家的權利...(恕刪)

就是這個意思。
王家很貪,所以建商就用搶的了~~

kevin-huang wrote:
就是這個意思。
王家很貪,所以建商就用搶的了~~

強姦醜女

一樣要坐牢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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