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arnima wrote:
FTA是主權國家之間經貿互惠的自由貿易協定
大陸當台灣是地方政府,簽的不會是FTA
是另外的"特殊"貿易協定
當大陸"讓利"給台灣這個地方政府
你知道台灣要犧牲多少主權嗎?(恕刪)
地方政府哪要互簽條約,大陸當台灣是「個別關稅領域」,而且這不僅是大陸認為,全世界除我們的邦交國外都認同此特殊領域
台新簽的是「新加坡與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夥伴協定」
台紐簽的是「紐西蘭與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
在WTO的會員名稱為「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要主權當然可以,首先,請退出WTO、奧會、亞銀、WHA觀察員...幾乎所有的國際組織,在廢除掉所有和非邦交國之間的協定,因為這些全都非以「中華民國」為名
請問這樣更有主權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