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ghtcsf wrote:如果不攔查有犯罪嫌疑的人或是疑似通緝犯的人,那攔查誰?
警察局何時出來說它們攔查是對有犯罪嫌疑的人了?
北市警察還提出來說去年在轉運站抓到400個通緝犯
去年在台北轉運站就是靠攔查抓到400多名通緝犯+毒蟲
knightcsf wrote:如果警察攔查可疑份子是違法行為,那大家現在是在討論啥?警察用違法的方式逮捕通緝犯或是意圖犯案者,除了檢察官無法起訴,警察自己更是會被告。
但是警察要做的不是自己解釋法律,而是依法行政。
然後去發展只有警察知道的技巧,如果警察有意見,
就來修法。
舉個例子:早期警方在網路上抓援交妹或是嫖客,會假扮嫖客或是援交妹引人出面交易再逕行逮捕。後來被認定這是違法行為之後,警察再也不能以釣魚的方式設人入局。
ps.但是若自己先行透露援交意圖,警察假扮嫖客抓人,這個不違法。
knightcsf wrote:
自由你可以依照你的意志去進行,沒有他人可以干涉。並不是說自由不能被干預喔,我只在告訴你
當警察開始強迫你停下來的時候就是侵害你的自由了。
knightcsf wrote:前面有酒測攔查,警察沒有合理的懷疑就把你的車攔停下來,還要求你搖下車窗,還要你回答問題;這根本嚴重侵害你高尚的自由。希望你用生命捍衛你高尚的自由。
自由不高尚嗎?我個人覺得很高尚的,並且值得讓人用生命去捍衛。
knightcsf wrote:警察要盤查我,我配合;
如果人民都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在哪裡,
沒有人告訴你法律上警察真正的權力是什麼
你又怎麼會知道自己有的權利被侵害了?
如果我沒有犯罪意圖也不是通緝犯,警察卻要搜我身、上我銬、押我走,我也都配合。但是我會請律師一筆一筆幫我討回。
knightcsf wrote:警方就是覺得他形跡可疑才會攔查。
當有人提出說,不應該在沒有合理的懷疑的情形下
攔查時,很多人跳出來說被查一下有甚麼關係?
knightcsf wrote:一定要把場面弄得這麼僵嗎?
你可以說說為何警察在現場被民眾質疑的時候,
卻說不出為何要攔查李用得的理由?
先生,我們懷疑你打算從事毒品交易。
先生,我們懷疑你是非法外勞。
先生,我們懷疑你準備販賣贓物。
先生,我們可以看一下你的證件嗎......感覺是不是好一些。
knightcsf wrote:如果今天警察盤查是違法的,一堆通緝犯、毒蟲、酒駕的早就請律師把警察告到翻過去。
更何況,我現在說的不是警察不能盤查
只說警察依法盤查,但是所有人的理由都是
法律的規定做不到?那應該請立法委員修法囉?
事吧。
但是在法律沒有修法之前,規定就是這樣的
為何不依法論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