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隔壁樓「誰主張統一,誰就是台灣的敵人」這種文革劃清界線式鬥爭的話語,真是讓人嚇壞了,這是2018年的台灣嗎????六十幾年讀大學時,一位現在南部綠營的高官前輩大老,在學校時就常常在各種場合罵國民黨主張台獨,四年下來一直都活得好好的,..
六十幾年讀大學時,一位現在南部綠營的高官前輩大老,在學校時就常常在各種場合罵國民黨主張台獨,四年下來一直都活得好好的,..~~~~~~~六十幾年讀大學時退出聯合國 我的老師很多都移民了 在國外還在罵台灣 到中國旅遊也罵 我祝他們壽元無量!
eheart wrote:連上一個師大附中沒畢業的三年兵,在金門逃兵,金西守備區雷霆演習,抓到後也只管訓一個月(役期照算),沒事(恕刪) 有三可能:1.是不是你記憶錯了,那師大附中沒畢業的三年兵並不是逃兵,而是其他案件,(但已發布雷霆演習?)當時六十年代金馬地區逃兵是以陣前叛逃論,一律死刑.2.該兵後台硬,層層施壓下來,把大事給化小事了.軍中就是有這個本事.3.那故事並不是發生在六十年代,而是最近.或是發生在台灣.台灣不算前線.解嚴後自金馬撤了幾十萬大軍後,軍法怎麼改就不清楚了,是否可能誤植年代.其他的就不說了,自己想.搜尋管仁健,有許多你不知道的台灣故事,包括國軍故事.可以佐證.
eheart wrote:不至於啦!我六十幾...(恕刪) 有關“唯一死刑”,還是請教維基百科吧!逃兵罪不至死。可是如果加上“叛國”,就罪無可逭了。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林毅夫。在對岸穿金戴紫,可就不能踏上故土一步。
eheart wrote:六十幾年讀大學時,一位現在南部綠營的高官前輩大老,在學校時就常常在各種場合罵國民黨主張台獨,四年下來一直都活得好好的,..plusquote 恕刪) 那一位?信口開河胡說八道.
不吃菜菜小娃大及吳不可大對於當時軍法.論調精湛..民國六十幾年金門當時屬戰時敵前.敵前逃亡..不判死刑判什麼..軍法(第41、42條)..判死刑..7.戰時攜械逃亡罪、戰時擅離部屬罪(第41、42條)當時金門因有逃兵判死刑在槍斃時..各連還派公差去看現場槍斃..另外Paddy Y.大所言..軍人強姦是唯一死刑,也是正確的..當時剛踏上金門輔導長就對全連說軍人敵前逃亡及軍人強姦..都是唯一死刑.弟兄最好安份一點.不要到時回不了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