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航機位超賣逼乘客下機濺血拖離「華裔男」

Aznsilvrboy wrote:
依契約, 合理與必...(恕刪)


只要上了法院就不是了,

因為美國也有消費者保障的法規,

合不合理有沒有必要不是航空公司說了算。

不然不會有Liebeck v. McDonald's Restaurants案
說真的.
看到這裡的護航文.
只讓我想起電影讓子彈飛裡面.
葛優的一句台詞.

"噁心"
公司寫的契約當然是對公司有利
租車公司跟保險公司的契約哪一條會對他們自己不利的

可是上法院,法官說你契約無效你寫再多也沒有用

台灣的店裡很愛寫偷竊賠償500倍
上法院都是輸

Aznsilvrboy wrote:
其實航空公司的運輸契...(恕刪)


我直接使用您的翻譯
達美航空可以拒絕運輸任何乘客, 或將任何乘客從其飛機卸下, 若達美航空在獨自的決定下認為拒絕其乘客運輸或將其乘客卸下機是為了其乘客, 其他乘客或達美航空的員工的舒適與安全合理的必要, 或為了避免達美航空的財產, 員工或乘客受到損害

您所謂的達美航空的決定權,還是有前提的
他必須符合紅字的部分(如要求酒醉旅客下機)

以本次事件來看
似乎並不符合這個前提,該旅客並未影響其他乘客或機組員的舒適與安全
亦未損害達美航空的財產, 員工或乘客
其實也不用爭論
就買好雞排可樂坐等美國法院判決
我覺得那醫生電話應該已經被美國各方律師打爆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CBUdKtMWQM
Joey.M wrote:
选四人,最后选出的是一对年轻伴侣,外加这对华人夫妇。前面的年轻人接受了,后面这对华人夫妇没接受。
话说UA给的补偿是400刀分8次使用的代金券,还有时间限制,要是我我也不接受。

請問800美元折價券一次只能用50 期限1年
此說法來源為何 想拿給朋友看
新聞都找不到...謝謝

CUFOX wrote:
沒被取消的話,何必...(恕刪)



話說有人夢到某國內航空的高級會員,因為臨時要搭某一個班機,不小心擠下兩名乘客

哦~應該是那個高級會員自己爆料的

過客4112 wrote:
我直接使用您的翻譯
達美航空可以拒絕運輸任何乘客, 或將任何乘客從其飛機卸下, 若達美航空在獨自的決定下認為拒絕其乘客運輸或將其乘客卸下機是為了其乘客, 其他乘客或達美航空的員工的舒適與安全合理的必要, 或為了避免達美航空的財產, 員工或乘客受到損害

您所謂的達美航空的決定權,還是有前提的
他必須符合紅字的部分(如要求酒醉旅客下機)

以本次事件來看
似乎並不符合這個前提,該旅客並未影響其他乘客或機組員的舒適與安全
亦未損害達美航空的財產, 員工或乘客




這些護航的人是故意看不懂的,連機械故障等非人為因素都可以混在一起談就知道這些仁得立場了

簡單來說,就是要為了反對而反對,有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意思

有人說的沒錯,等到法院判決出來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過客4112 wrote:
我直接使用您的翻譯
達美航空可以拒絕運輸任何乘客, 或將任何乘客從其飛機卸下, 若達美航空在獨自的決定下認為拒絕其乘客運輸或將其乘客卸下機是為了其乘客, 其他乘客或達美航空的員工的舒適與安全合理的必要, 或為了避免達美航空的財產, 員工或乘客受到損害

您所謂的達美航空的決定權,還是有前提的
他必須符合紅字的部分(如要求酒醉旅客下機)

以本次事件來看
似乎並不符合這個前提,該旅客並未影響其他乘客或機組員的舒適與安全
亦未損害達美航空的財產, 員工或乘客


其實這個條款有兩個含意. 第一個就是一旦達美航空獨自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就可以將其乘客拒絕運輸或卸下機. 第二個就是, 達美航空獨立做出的判斷到底對不對? 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但是達美航空可以將乘客拒絕運輸或卸下機的權利的唯一條件就是達美航空做出這樣的判斷, 無論這個判斷對不對. 通常, 要是達美航空的判斷出錯而導致乘客的權利受損, 那乘客可以從這方面來求償. 但達美航空為了保護自己判斷出錯, 所以才會有下一條規定乘客的唯一追訴權是還未完成的路線或還沒用的機票的部份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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