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的學歷真的是非常有問題耶!

hgta00467 wrote:
說那麼多還是沒有貼你詢問LSE他們回覆你的email截圖,姓彭的還有飛去圖書館查詢查不到蔡老妖的論文紀錄,你用嘴巴說而已,連截圖也拿不出來你lag了


哈哈哈,

你就是個新來的嘛,

郵件擷圖早就貼過不知幾遍了,

前面不都有人在回憶當初怎麼和我爭辯郵件內容嗎?

你是裝作沒看到嗎?

哈哈哈~

我倒是比較好奇你到底看懂那份公文了沒啊?
Q : 查詢蔡英文的升等公文與論文, 主要目的為何?
A : 證明蔡英文博士論文 確實存在
若無法經過解密1984年升等公文與論文驗證存在,
即無法證明蔡英文博士論文在1984年存在.

以時序來說 :
1984年蔡英文經政治大學送出資料
1985年(民國74年)10月28日 政治大學副教授升等資料審議通過
1991年(民國80年)2月22日 教授資格審議通過
根據新頭殼所稱, 為以下文章 (不過不是所謂博士論文一樣有問題)


以法來看,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為1991年生效(民國80年)
因此, 到底蔡英文的升等的論文與專書 是否遵循此法? 答案是 : "否",
法律成立之前 蔡英文的升等資料依照新頭殼提出的佐證,
如前述只是發表的文章, 並非博士論文(有一魚兩吃 學術問題) 參考如下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24

陳學聖所提出的詢問函 主旨 :
(請教育部要求政治大學和東吳大學提供總統蔡英文當年在2校任教期間升等的論文與專書)
https://www.storm.mg/article/1492918
但是所得教育部回覆是密件保密30年, 個資持續保密

Q : 某人所說法源在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是否對於蔡英文的升等的論文與專書 提供保密及提供一般公務機密30年後解密的法源
A : 學校與本部審查過程, 應予保密
一般公務機密30年後解密並無法源
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沒有任何對審查過資料, 一般公務機密保密
有任何記載, 若不是出自誤解, 就是蓄意誤導他人.
第 39 條
學校與本部審查過程、審查人及審查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以維持
審查之公正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將審查過程及審查意見,提供教師申訴受理機關及其他救濟機關。
二、將評定為不及格之審查意見,提供予送審人。
送審人或經由他人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審查人或審查程
序情節嚴重者,應即停止其資格審定程序,及通知送審人,並自通知日起
二年內,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

依照《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第 43 條 附則
教師資格經審定後,經檢舉或發現涉及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並經審議確
定者
,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其原經審定合格發給教師證書者,應撤銷該等級起之教師資格及追繳
其教師證書,並依第一項所定期間,為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申請之
處分。
二、其原經審定不合格者,應依第一項所定期間,為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
定申請之處分。
學校於報本部審查前,或教師資格經本部審定後,經檢舉或發現送審人涉
及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將其認定情形及處置建議,報本部審議。
認可學校(包括部分認可學校)之送審人於送審中或其教師資格經審定後
,經檢舉或發現涉及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準用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
處理,並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自學校審議決定之日起,為不受理其教
師資格審定之申請,經審議確定者,將審議程序及處置結果,報本部備查


這是回給樓下, 主張不依法行政的帳號, 有這個規定 但是可能被濫用.
Brian 168 wrote:
陳學聖所提出的詢問函


庶民總統韓國瑜出面主持公道!
帶領國民黨全面揭發蔡英文論文案.
fkang2 wrote:
其實回你文很累,好像教小學生,要浪費很多時間釐清一些簡單的概念。

雖然上次已經證明你的邏輯上有欠缺,你還是用置換概念老招來回應。

如果你一開始依照事實說,“在某些情況下,LSE 可能會接受第二次補發的申請”。

這不就結了嗎?

再說一次,“可能會接受第二次補發的申請”不等於補發。

講實話,很難嗎?

除了浪費你我時間,你還是沒回應任何具體的東西。

另外,我們來看看你所謂之前寄給 LSE 詢問補發申請的 email


哈哈哈~

感謝你貼了我的郵件喔,

讓那些新來的知道是自己沒跟上進度啊。

你玩那麼多遍的文字遊戲,

其實問題很簡單:

你們主張「LSE絕對不會補發第二次」,

如果真是如此,

那麼LSE應該「絕對不會接受任何第二次補發的申請」才對吧,

不管我設定什麼情況,他們只會乾脆俐落、毫無疑義地回覆「不行」吧。

結果呢,

我就是得到LSE回覆:

在某些情況下會接受第二次補發申請,只要申請人出具校方所要求的證明文件。

那就表示「絕對不會補發第二次」這個論點是無法成立的啦。

你就不要再搞笑說什麼「學校讓你申請第二次補發但不會真的第二次補發」這種無厘頭的笑話了啦。

我確實得到LSE回覆「在某些狀況下會接受第二次補發申請」,

那你也確實去拿到LSE「即使在那些狀況下也絕不會補發第二次」的回覆來反駁我啊。

而且,

其實大可不必陪你玩這種無聊的文字遊戲,

蔡英文就是在2015年拿到第二次補發的證書啦,

還是你們一再要求的彩色印刷正本啊,

你們如果堅稱「絕對不會補發第二次」,

那就去證明那份正本補發證書是假的嘛,

就去逼LSE、倫敦大學出來聲明那是假的嘛。

如果你們無法讓校方出來確認那份補發證書是假的,

再瞎扯什麼「絕對不會補發第二次」,都是多餘的啦。

即使你們就是裝傻到底,拒絕承認那份2015年補發證書,

那你們難道也主張「絕對不會補發學位證明函」嗎?

拍謝喔,

LSE沒有規定學位證明函的發給次數、份數喔,

不僅可以無限次發給,還可以一次發給一份以上喔。

既然如此,

那你們總不能再耍同一招來否認同樣是2015年發給的學位證明函吧?



不管你要不要承認2015年的補發證書,

有了學位證明函,

你還要怎麼否認蔡英文的學位呢?

你們既無法逼學校出來否認2015年補發證書,

也無法否認2015年發的學位證明函,

光是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到底還有什麼意義呢?
turtlins wrote:
哈哈哈~感謝你貼了我(恕刪)


網路貼圖 不代表證書影本 也不代表證書正本 那是無效的

我不知道你在哈哈哈什麼?
DandelionJack wrote:
已經對你很客氣了。


哈哈哈~

了解了解,

我指出你貼的兩張擷圖都打了自己的臉,

其中一張還根本就是錯誤的資訊,

結果你不敢承認,

倒是發了三段聲明,

針對我一個小小網民的聲明,我是看不懂是要幹嘛啦,

針對民進黨、倫敦政經學院的聲明,

我更是看不懂要幹嘛啦。

你是哪位公眾人物嗎?

需要讓社會清楚明瞭你的立場嗎?

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和「要求判自承有罪的誹謗犯死刑」的彭主播系出同門啊。

DandelionJack wrote: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相信你的任何一句話,或任何一段文字。

怕你看不清楚,重複一次 "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相信你的任何一句話,或任何一段文字。"

這是我個人的權利,也是我的思想自由。

這就跟我以後也不會相信民進黨的話或政策宣言是一樣的。

= = = = = = = = = = = = = = = = = = =

在允許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以後,我不想相信民進黨的任何話。

昨天講一套,今天作另外一套。

不想相信他們。 就跟我不想相信你是一樣的。

= = = = = = = = = = = = = = = = = = =

對於倫敦政經學院,我也不想相信他們的任何說詞。

因為那個學校作的奇怪事情不能使我相信。

對於一個作出那種奇奇怪怪事情的學校,我沒有興趣相信。

你把倫敦政經學院講的話,開出的證明拿出來展示一百遍,一千遍,甚至一萬遍,

我可以給你一個我個人的答案,我不相信那個學校,同樣地,我也不相信你。

你跟那個學校對我個人在想法上而言,我認為那是一個缺乏信用的學校。

講出來的話,作出來的事情對我來說就是很簡單 - 不可信。
jinghong wang wrote:
各位別再吵公文密封、(恕刪)


哈哈哈哈哈~

真慘,

很少看到有人一封貼文同時包括這麼多錯誤資訊的咧。

你所點到關於蔡英文學位、論文的證明,

幾乎都已經有公開的資料了啊,

看來你也是個新來的嘛,

基本公開資訊都還沒弄清楚就到處大聲嚷嚷啊。
Curtis_l wrote:
其實蔡有没有學位證明,不是我判斷主因,從他第一次出頭挑大位,那糟到極點的口語表現,不是一個海外知名法學院畢業該有的樣子,邏輯辯論是法學院的基本功,避戰、讀稿機,進而被評為空心菜,當時就引起我的懷疑,我一直認為蔡是線控魁儡,對比的馬英九台上辯論,就是法律人該有樣子,過去資歷當然也有幫助,直至這次論文風波,加上詐騙黨一貫以來的投機心態,我敢肯定没有正式論文,當然也没有正式學位

LSE 賣學位醜文爆出前,我就聽聞歐美知名學院,暗地裡會作這種事,例如捐一棟教學大樓...,或是申請學校時提出雄厚的財產證明,錄取成功率更高...


哈哈哈哈哈~

怎麼?

證明不了蔡英文沒學位,所以要逃了嗎?

潛面扯了一堆和學位、論文毫無關係的自我幻想,

竟然就能得出「我敢肯定没有正式論文,當然也没有正式學位」的結論?

我國中時候要是這樣證明幾何題,

應該會直接被數學老師叫去後面罰站加半蹲吧。

還有,

你最後瞎扯的LSE賣學位,

證據咧?

我只看你說「我就聽聞」啊,

而且也沒指明是LSE啊,

這又是什麼時空穿越的兩段論法啊?
Brian 168 wrote:
網路貼圖 不代表證書影本 也不代表證書正本 那是無效的

我不知道你在哈哈哈什麼?


對啦對啦,

在你那個「把頭埋在沙堆」的次元,

在你這位徹底虛無主義者面前,

所有證據都不是證據啦。

只是這麼一來,

不知你前面貼文擷了一堆期刊封面貼圖,是要幹嘛?

你列出一堆年代、資料,

又是要幹嘛?

照你的標準,

那能算證據嗎?

哈哈哈哈哈~
turtlins wrote:
對啦對啦,在你那個「(恕刪)


可是你都只是假設 跟 哈哈哈

沒有任何證據, 再回我 你也是沒證據

沒藥救啊 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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