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錯了,告不成,還會被法院打臉 嘴砲無了時。。。(台語)相約做公益。我告 sbx700a 成案,你 finepupil 捐10萬台幣到花蓮育幼院。反之。我告不成 sbx700a 。我 88young77 捐10萬台幣到花蓮育幼院。
tommy_kang wrote:聽說R1688開庭時,秀出中低收入戶證明,來減低罰款金額喔!! 有這回事!!!沒關係。之前已經證明 我 88young77 與 sbx700a 他都是在無外力脅迫下發言。況且 sbx700a 可以花3.8萬救那張失憶的記憶卡。還可以學琴跟露營家境不錯才對。我自然有應對之計。
77young88 wrote:嘴砲無了時。。。(台語) 相約做公益。我告 sbx700a 成案,你 finepupil 捐10萬台幣到花蓮育幼院。反之。我告不成 sbx700a 。我 88young77 捐10萬台幣到花蓮育幼院。 錯了,「成案就算告成」→韓粉87%胡亂提告浪費司法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