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rey103 wrote:
別忘了 民法成年的定義是20歲喔
20歲也才有投票權喔..
性侵是刑法還是民法?
通姦是刑法還是民法?
刑法幾歲算成年?
討論陳林的關係,你要跟我扯民法嗎?
Audrey103 wrote:
何況這裡是道德譴責 為何要拿刑法的18歲來定義成年??
不然你給我一個道德譴責的成年定義?
你覺得道德譴責的行為應該是屬於刑法上的行為還是民法上的行為?
Audrey103 wrote:
18到20歲是個灰色地帶..
既然是灰色地帶,為何你們說了算?
只准譴責陳不准譴責林的標準又是怎麼訂出來的?
這邊可沒有人反對陳應該被譴責喔。
Audrey103 wrote:
你看不出 我是女性嗎??
你有放照片嗎?
我有看過你嗎?
Audrey103 wrote:
這裡很多都是女性喔,看不出嗎? 而且大都有兒有女,
所以呢?
女性說的話就應該比較可信?
Audrey103 wrote:
依據你的邏輯,只能推測出這種結論?
這結論我不是用推測的,
是用腦補的,
這是你們最厲害的招式,
我當然遠遠不及。
只能甘拜下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