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opy wrote:
你知道有國道收費員自...(恕刪)
自殺身亡就一定是受害者?
照你對邏輯,只要有人自殺,就一定是他人害的?
Snoopy wrote:
詳細內容你應該自己查...(恕刪)
someonepoor wrote:
沒有依約完成安置也要看是歸責於誰,現在看起來遠通提供的缺並不離譜,那問題在哪?
根據高工局的資料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5451
"針對遠通公司寄發200人(面談未錄取且未再參與面談計82人、從未參加面談118人)",表示有人根本連去談都沒去,或者是談了幾次就不談,問題在哪?
這個case比對一堆民間勞工的資淺狀況,就算跟正職比還是非常優厚的,結果這些人還出來鬧,一般勞工會怎麼想可想而知。
golihi wrote:
看完過影片後
真是睜眼說瞎話
應該給大家來看這樓
就知道這影片才是在誤導大眾
收費員...該知足了
快去工作吧
別亂了
array5438 wrote:
國道BOT,一場大騙局!
一堆人在抹黑收費員....
請反駁
影片內的內容
舉證內容不合理的地方.
謝謝
只是睜眼說瞎話.
單純就是主觀意見.
小弟認同大大有個人主觀意見
因為那是大大的自由..
但是
事實真相呢? 收費員確實是棄子...
國家聘用約聘人員,但是又沒有依照勞基法給予保障.......
真實事件確確實實上演中...
這是真真實實的侵犯勞工的權益..........
PS. 不過小弟對於計算勞基法金額的數字上感覺有問題..
但是依照照顧勞工的立場.
應該是要爭取的.
謝謝...(恕刪)
array5438 wrote:
大大啊........ 淵忘啊大人
您比我更清楚..
但偏偏有些人既不領錢又不就職那該是誰的問題?
當然是 遠通 的問題...............
這無庸置疑是遠通的問題..
請不要讓小弟再次跳針......
官商勾結 只會讓台灣沒有未來..........
這才是小弟真正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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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小弟發表過的一小片段
連簽約的內容都可以違約..... 但是代辦費還是一毛錢都不少
還可以大喇喇 不繳罰單... (因為公司有法務..所以依法可以抗告...沒錯)
大喇喇 跟高公局 談判 不要開罰.......
(高公局自己公告 6/30 起日罰50萬...沒有做到)
1. 高公局 跟 遠通簽訂契約.. 契約內有保障收費員的轉職.
簽約了都可以不用做.
試問.
代辦費可不可以不用給??
用路人可不可以不繳通行費??
2. 高公局代表國家..國家為了人民服務有啥不對 ??
3. 收費員跟高公局結束工作契約..或許約上有自行覓職(大大很清楚.但是小弟不清楚)
可是.. 在轉成計程收費時...高公局有沒有對收費員開說明會.
有沒有提及如下....
依ETC契約收費員可選擇由遠通公司媒合工作(有5年工作權、及不低於收費員最後一年之薪資保障),或自行轉業由遠通公司提供5個月之薪水作為轉職補償金。
這樣算不算也是一種附約.. 公開的附約.....
4. 該怎麼做要依約就要依約做,做不到,就不要簽,
當初也沒有要給遠通,只是搞不懂就又變成遠通得標.....
5. 少了這9百多人失業直接由遠通轉職,可以減少一點點的失業率不是嗎?
高公局這樣的契約安排是沒錯的。
6.政府提員工爭取到福利,算是國道收費員額外賺到的。有啥不對與不好嗎?
值得大大在這裡提出?
依法依約就是要完成轉職....現在遠通違約了........ 不是嗎??
逼的收費員要上街頭抗議
所有人民都要接受這種轟炸.
遠通與高公局早日完成轉職不就好了
a. 一開始就應該提出無職缺無門檻職缺.而不是爭取才有
b. 遠通可以增加一些誘因讓收費員盡速接受轉職或失業補助
c. 高公局可以連續開罰 逼迫遠通 盡速完成轉職..要不然也可以增加國庫收入補貼國道損失.
d. 高公局答應的交通部聘員職缺?
f. 高公局答應的多元方案?
g. 高公局與遠通應該要落實真正關懷收費員轉職..不然離職率這麼高.
上面這些都沒有做到... 還有人敢說 高公局有監督與督導 遠通??
試問 ETC 計程收費後....
1. 國道收入會減少嗎?
2. 國庫收入會減少嗎?
3. 遠通呆帳會這麼多嗎?
4. 收費員這個職缺會不見嗎?
5. 高公局收費成本費用會增加嗎? <-電子化花的比人工收費高 ?????
6. 這是 國家 (高公局) 政策 與 遠通簽訂的契約......
還有很多 TMD 得不公平 在你我身邊...
就算遠通保障工作..也只有5年,
5年後 也是要自己看著辦.............(恕刪)
array5438 wrote:
平心而論..若是國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