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因果循環是宗教的用詞...(恕刪)
你講的我懂
每當電視上出現酒駕累犯撞死人的時候
也是一樣認為法律刑責太輕,幾乎都是罰前再關個幾年了事
但是受害者的家屬呢 一個家庭破碎就算用命來換也補不回來
廢死支持者打著人權口號在為重行犯辯護,這大家都知道
只能說這些犯罪者應當受到相對應的懲罰
再說 你一副講的好像我是廢死支持者的口吻
請你回去看我回覆的第一篇文章
我就說了:"死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我也說了:"單純就這件是來討論"
探究這個問題必須要理性思考
就算是殺人犯 也是一條人命
縱使他的所作所為讓事人認為不值得活下去
wndforce wrote:
法律不管怎麼改,都必...(恕刪)
是阿,是最後一道防線
在沒有彼此更重的懲罰前,死刑不能廢除
因為剝奪生命的嚇阻力非常大
至於有沒有對錯
我個人覺得這是"錯的"
但是他是"必要的"
必要之惡
以一死而株大惡,犧牲數人拯救千人
很殘忍,但也莫可奈何
.死個人從來就不會只是加害者與被害者兩者間
.邪說就是邪說,不講是非,不管情理,不論因果,看待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