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_QZQ1hUnHs8
十分鐘認真包:夏院長哪裡出了包?
講者:苗博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C9GpmZRXbs
輔大高層是怕夏林清不是罩夏林清(4:13~15:20)
講者:人渣文本周偉航
第一段簡易扼要的講解這整起事件在法律與專業倫理上的衝突,這裡順便補充一下調查輔導分立的原因在於立場的問題,其實在目前的文本中有提到工作小組出於無罪推定原則而做出猥褻的判定,什麼人需要確實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一般人第一個想到答案多半是司法相關人員吧,法院在理論上就是站在公正第三方的立場上審理案件,因為要站在那個位置所以兩造雙方要有足夠的證據讓他理解事實經過後依法做出裁判。
性平會的調查雖然不是司法調查,但他有法規所賦予的行政調查權,理論上他也是需要站在公正第三方的立場上進行事實認定,別忘了性平會的調查結果會左右加害人的命運,無論記過、退學甚至開除學籍撤銷畢業證書都是限制人民權利的行政處分,當然他調查的過程跟結果就不能太隨便,否則案子不用進到行政法院教育部就會跑來打臉了。
輔導呢?輔導需要站在被害人的立場,去傾聽去理解並支持陪伴被害人,過程中你或許會知道很多事件的細節、經過,但輔導專業倫理道德上的基本要求就是個案的資訊不得對外透露,取得信任在輔導個案時是非常重要的關鍵,這也是前幾年女警假冒社工騙取信任後逮捕嫌犯造成社工界大地震的原因,你個混蛋騙人就算了還上新聞大鳴大放讓全世界都知道警察會假冒社工逮人,這種印象一但定型社工不僅會有人身危險也會有許多個案可能因此得不到即時的幫助。
調查輔導合一會出現什麼情況?被害人今天接受輔導說出的資訊,很可能明天變成調查事實經過的材料,這他X誰敢相信你?亦或是因為沒有實既隔離,有些資訊就有無意間就流出去當成調查的材料的可能性存在,這種情況下不持續造成創傷就要謝天謝地了怎麼可能會有成果。
他們好像前前後後搞了一個多月,其實真的很難想像在那種畸形的小組裡他們是怎麼撐過去的……
人渣文本講的比較輕鬆一點,大至上是在說明輔大為什麼沒有積極作為,這裡有特別提到法律系跟新傳系在事件後的功能,我印象中出來說明放棄訴願投入改善工作的也是法學院的代表,其實我們今天看到聽到的很多東西都是非心理系的學生進去挖出來的,沒有他們這事件還會更難處理的。
原來夏林清的徒子徒孫這麼多真是勢力龐大
可憐的東吳社工會不會繼輔大心理後成為第二個被夏林清摧毀的系所
搬椅子 拿珍奶雞排旁邊看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929/958249/applesearch/東吳社工系友挺夏林清 戰呂十點前先被洗臉
用東吳名義裝路人發文挺夏,結果背景全被搜出來:
郭姵妤/日日春成員周宸安/民陣成員
郭琬琤/輔大心理系碩博士班學生
龍煒璿/人民民主陣線聯合參選人
游夙君/臉書提有"夏老師"及分享民陣文章
其中有一個還是闖輔大記者會鬧場的
輔大社工系主任也是夏學生
夏林清還真是桃李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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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博雅:
「我曾經以為,進步路線雖然主張和論證各有不同,但都是以人的處境出發,關照被壓迫的、被剝削的、弱勢的、邊緣的,只要認真地走、堅持地走、時時刻刻反省地走,一定會更好。但輔心性侵事件,我看著那條路線,怎麼跟從事組織犯罪的幫派有87成像。
鞏固領導中心,check;
不准動我大哥,check;
有事找小弟頂替,check;
先看關係再論是非,check;
敢背叛組織的背骨仔一定要付出代價,check。
萬一我也變成老人的時候,會不會也不小心變得那麼討厭噁心?怎麼辦?」
苗博雅強調,「我覺得這是我被勾動的最深層的恐懼:搞了一輩子組織、宣傳了一輩子理念,最後變成超自我感覺良好的幫派,捅出狗屁倒灶的包,還覺得都是別人的陰謀,自己是被迫害的一方,最後凝聚畢生功力反擊,邪惡必敗,正直和善良一定會回來。這樣真的是太靠北了。豪可怕。但是這樣的可怕,跟不斷被上沖下洗左搓右揉的X(受害女同學)所經歷的比起來,連根毛都不算吧。」
說真的,今天走到這局面,先問一個重要的核心點
就是認不認同
所謂的性侵就是不論受害者對象任何背景(*1),只要受害者無法同意/無法回應/被逼迫等,只要是違反受害者意願情況下的所有性行為都是性侵。
(*1包含所受的教育程度,職業性質,跟另一個在床上的互動等等等)
舉例說
老婆已經非常明確表示不想做,老公硬上,算不算?
加害者用威脅等方式要求對方同意性行為,這樣算不算?
受害者因為是做性交易的,所以受害者即使不要也可以硬上?
受害者曾經百戰多人,所以受害者即使拒絕也可以硬上?
喔,不要說什麼嘴巴說不要,心理到很想要這種蠢話...
日本片看太多了,再說也不是對方,憑什麼認為對方想要?因為濕了?因為激突了?因為硬了?這都不代表對方的意願,這只是生理反應。
如果無法認同這觀點,其實走到這個結果並不意外啊…
如果某高人預設立場於,誰叫受害者喝醉?怪誰?女人為何不可以放蕩?
只要有這個預設立場,這個想法下,事實上身為調查又兼任輔導及高等級下的多重身分,很難保證所說的事情,所作的事情都是所謂"中立",又甚至說是包含受害者。
只要不認同這觀點,說什麼都沒用啊…...
不然我也可以說誰叫你喝醉,誰叫你參加,誰叫你???
所以千錯萬錯都是受害者的錯!
這個想法非常非常恐怖,只要對方沒有好好的保護自己,別人就有權力可以去侵犯你,負責只要一半,甚至不受任何譴責。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這只是代表了社會道德最低最低應有的程度,但更不代表加害者就有權可以這麼做。
再強調,這是最低的底線。突破這底線就跟那些動物是一樣的
(喔,外面的野狗只要公狗比母狗強,就能硬上去)
所以這整件事情,重點在於...
高人是否預設這個立場?
(看來看去受害方的最大重點莫過於情慾流動那段話,而且當時四個人有三個人聽到的解讀是一樣,唯獨說的人解讀不一樣 ?說者無意,聽著有心嗎?如果我在場,聽到情慾流動,我即使不是當事人,我也覺得很瞎。)
再來基本上保持著不認同這想法情況下,所作的事情是會非常"中立",講難聽點是沒同理心,冷血。
非常的"中立"的去確認雙方兩造的事情,當然啦,秉持着受害者也要負起責任情況下,搞沒多久,受害者是否會認為工作小組是不是想搓掉?想河蟹?
是我,我也會認為是想搓掉...
反正,這整件事情,無論當初成立的理由是多麼向善,只要不認同性侵的概念,這個成立只是對受害者的再次傷害而已。
再加上並不認同這概念情況下,當然會非常秉持自己的想法做法是沒錯,只是對方不認同,所以對方說工作小組想搓湯圓,這就是對方造成的誣衊。
總結是雙方人馬對於性侵的認同度不同。
所作所為所說的結果就是不一樣。
a00701020 wrote:
我看了三個小時607...(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28/958006/%E3%80%90%E5%8E%9F%E9%9F%B3%E9%87%8D%E7%8F%BE%E3%80%91%E6%9D%8E%E7%87%95%E5%85%AC%E5%AF%A9%E5%A4%A7%E7%88%86%E7%99%BC%E3%80%80%E3%80%8C%E4%BB%96%E5%AA%BD%E7%9A%84%E3%80%8D%E7%A0%B2%E7%81%AB%E5%9B%9B%E5%B0%84
以下節錄該會議逐字稿:
李燕:因為今天我出去,他媽的別人怎麼看我這個系所,我今天在 2006 年進輔大,我全是因為他們這幾個老人!撐出了這個空間,有了這樣的一個另類的教法,我進來的诶,我他媽的我 2010 年離開!我是驕傲的離開的!我一直驕傲到現在!他媽的我到現在,我出去怎麼講!告訴人,我用的方法沒有錯!
但是,你因為你被殺,所以你要拖她下水,可是你不知道,你拖了她下水之後,我一部分也被你拖下水,也被你殺死!這件事情我覺得今天晚上,要給我一個定論,我為我自己徵求公道!我覺得這件事情…
夏老師:聽明白,對,我同意李燕的這個詮述
3小時的廢話你看完了所以你就被洗腦了嗎
夏這一票人前面做錯了,說錯了話不承認
然後要開一個200人的大會 "順便"討論 性侵案
然後夏還說謊
李燕還公布受害者資料
哪個部分讓你覺得處理性侵不當的事情應該要找一堆學生來旁聽串供?
哪個部分讓你覺得受害人"應該"要自願參與?
那些大家被大家肉搜說是假裝東吳社工的人
其實...我有認識其中某些人
他們真真實實的東吳社工系/所畢業的
其實也有不少人點到了重點
其實老早討論的重點都已經脫離了事情的真相了
已經變成挺夏反夏的政治議題了
前面表態過....我個人不是那麼喜歡夏老師的諸多論點或作法
但是,現今的討論
老早就掉入了類似非藍即綠的這種0和1的政治邏輯裡了
就如同苗小姐說的
鞏固領導中心,check;
不准動我大哥,check;
有事找小弟頂替,check;
先看關係再論是非,check;
這才是最可悲的過程
但是掉入了0與1的邏輯後
無論哪方不都在是在做以上的四個動作嗎??
我不是正義魔人
我也不念輔大
老實說我還真的不大喜歡夏老師的某些東西
但是,只是純粹因為太多認識的名字在這種軒然大波裡不斷地被提起
再自清一下,那些名字被提到的人我們也處的不是太好,沒事不想和他們有交集
甚至,說難聽點,有些人我還不想和他們為伍
但這不能代表他們一定怎樣
如果大家還是習慣這種0與1的邏輯
繼續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不能理性、客觀的討論和評議
那.....當然不會有網路霸凌的問題
因為,網路霸凌已經變成普世價值了
只要我是人多的一方就好
但事實卻不然....人多不一定就是對的
既使自己站在對的一方,也不代表你就可以用石頭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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