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我有意見的是檢察官的態度,與他寫的不起訴理由。性侵案是公訴罪,證人不提供資料,檢察官難道沒有公權力,可以強制證人提供相關證物嗎?檢察官可以說,因為【證據不足】,所以我決定不起訴,但是,檢察官不該說,因為他們曾經交往過,所以我覺得不是性侵案,決定不起訴,畢竟判決有是否是性侵是法官的權責。 桃子0324 wrote:冷靜啊不要隨便誣衊司法,南檢也盡力了
vu84vu wrote:大家看了也都真是謝...(恕刪) 這裡也在吵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26/1190979/
vu84vu wrote:這樓沒有人在獵巫,只...(恕刪) 面對事實沒辦法反駁,用帳號威脅我嗎?桃子0324 wrote:冷靜啊不要隨便誣衊司...(恕刪) 我可是很肯定南檢的喔,畢竟檢察官可是扛著正義鄉民的壓力把證據公開的,8月底的時候還有好多正義鄉民在罵南檢,既然你也支持南檢,那我們一起來譴責這些罵南檢的鄉民吧。我記得之前某些人不是都很肯定地說是斯德哥爾摩?精神病原來是可以依照某些人的需要一鍵切換的嗎?要我相信可以啊,你把林女病例拿出來,只要上面有寫我就馬上相信。
xilats wrote:沒有喔,我是在請問...(恕刪)沒有喔,我是在請問你喔要不然沒有的事,你幹嘛說我在騷擾 最可恥的是, 別人浪費時間回答你,別人問你的時候, 就說: "我跟你熟嗎?"一直問問題, 卻不回答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這裡也在吵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26/1190979/ 是喔?可能最近天氣太熱了!大家都很嗨.....花姑娘,要進來為眾生開釋嗎?
wndforce wrote:面對事實沒辦法反駁,用帳號威脅我嗎? 什麼事實?您說好了好幾遍的姦夫淫婦這用詞?是事實嗎?南檢有用這樣的字眼嗎?是好心提醒您?被您講成威脅?這種症頭好像叫做什麼來的?我只是個老太婆,不是跳鋼管的辣妹,完全無法威脅別人,更不會下愛情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