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這個社區要改建採多數決的意見辦理沒啥不對,
問題是王家根本就是在這個社區的外面,
只因為建商要擴大基地範圍,取得更大的容積,
蓋更大的坪數賣更多的錢,就擅自把旁邊的房子都劃進都更範圍,
還聯合旁邊社區的人一起投票叫你少數服從多數,這有道理嗎?
而且王家還不是在都更範圍的中間袋地,為何建商不能縮小都更範圍?
王家是邊緣角落土地房屋皆獨立的獨棟透天厝,為何要強制參加都更,
建商沒取得人家同意就任意圈地,還把隔壁一起規劃進來並預售出去,
這是那一門子的法律規定,這已經違反憲法人民自由住居的權利了,
這不是投票解決自己家的事情,而是投票干涉剝奪別人的權利財產,
這樣真的可以嗎?這樣不是多數暴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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