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累廢人 wrote:看看前三天這種速度叫快的話那其它案子要叫超神速了嗎那些案子就自己想巴...(恕刪) 0628,你說:拖累廢人 wrote:週刊上面有附上匯款收據證據應該是很明顯 結果,是水單,這麼容易再確認的東西,在一直被逼問的情況下,你到了0701才說自己看錯了,請問這樣子是幾天?然後,你現在叫我們:看看特偵組前三天的表現吧?自己想想吧?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