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FIGHTER150 wrote:
警察局如果裡面有嫌犯...(恕刪)


警察局有嫌犯 是警察沒有好好制伏嫌犯
那報案的人怎麼辦 報案 被其他嫌犯抓去當人質勒?

照這麼說 路上有通緝犯 或者李先生在路上 是不是 人就不能在路上走動?

我沒有挺警察或者挺誰
我只是說這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事情
以及警察局廁所是否能外借
來發表我的想法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
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
(恕刪)



台灣總督府、中科院、全台灣所有的軍事基地也符合你講的這些條件。

這些全都是你定義的公共場所,可以讓你隨意進出、借用廁所嗎?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
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 ...(恕刪)

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國防部、軍營、、、、、、

都是公共場所?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恕刪)


總統府也是國家的您可以大大方方由正門口進入試看看。
ก็็็็็็็็็็็็็็็็็็็็กิิิิิิิิิิิิิิิิิิิิก้้้้้้้้้้้้้้้้้้้้
那按你的說法,總統府、飛彈基地、要塞也是國家的地,人員薪資也都是人民納稅,所以也算公共場所摟~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恕刪)
狗罐頭 wrote:
herotwoh2 wrote: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
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 ...(恕刪)

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國防部、軍營、、、、、、

都是公共場所?...(恕刪)


沒辦法這就是自以為納稅,就可以把公家機關當做他家廁所來去自如。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挺警察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他們應該去找全家....全家就是你家~

話說回來,

豆花妹是誰啊?

小拔兔 wrote:
挺警察


終於有不受小頭控制的人出來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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