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ER150 wrote:警察局如果裡面有嫌犯...(恕刪) 警察局有嫌犯 是警察沒有好好制伏嫌犯那報案的人怎麼辦 報案 被其他嫌犯抓去當人質勒?照這麼說 路上有通緝犯 或者李先生在路上 是不是 人就不能在路上走動?我沒有挺警察或者挺誰我只是說這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事情以及警察局廁所是否能外借來發表我的想法
herotwoh2 wrote: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恕刪) 台灣總督府、中科院、全台灣所有的軍事基地也符合你講的這些條件。這些全都是你定義的公共場所,可以讓你隨意進出、借用廁所嗎?
herotwoh2 wrote: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 ...(恕刪) 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國防部、軍營、、、、、、都是公共場所?
我喜歡豆花妹可惜她回不去打工賣豆花那時候的樣子了http://maps.google.com.tw/maps?q=%E7%AB%B9%E5%AD%90%E6%B9%96&hl=zh-TW&ie=UTF8&ll=25.167308,121.54028&spn=0.000002,0.000921&sll=24.220103,120.955874&sspn=0.795267,0.943451&t=h&brcurrent=3,0x3442b11620cdabf1:0x33fed2377fc79368,0,0x345d5538b0b6645f:0x5aa90dfa6620edc0&hq=%E7%AB%B9%E5%AD%90%E6%B9%96&z=20&layer=c&cbll=25.167362,121.540229&panoid=e2XB7A4mZvF_Hhsk16r7wA&cbp=12,53.34,,0,6.89
狗罐頭 wrote:herotwoh2 wrote: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 ...(恕刪)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國防部、軍營、、、、、、都是公共場所?...(恕刪) 沒辦法這就是自以為納稅,就可以把公家機關當做他家廁所來去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