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99 wrote:
柿子挑軟的吃、柿子挑軟的吃
真是可悲台灣
的確
台灣現在是強的越強
弱者越弱
今天如果我們不幫弱者講話
那一天我們自己被大公司當軟柿子吃時
就沒有人幫我們講話
liujimmy wrote:
我感覺
你的論點雖然想幫超商公司講話
但是卻讓人看到公司的無情和濫用國家司法資源
Jackson_H wrote:
我感覺
你的論點雖然想幫員工講話
但是卻讓人看到的是一位領公司薪水上班,卻視公司規定如無物,
因個人貪念,蓄意挑戰公司的員工,該被姑息與原諒.
公司也給過機會改正,也給過機會認錯,不是嗎? 這樣有無情嗎?
被告覺得沒錯,覺得自己理直氣壯,可以向法官說明理由.
司法的作用就是在對立的雙方之間,做出公正的裁決,讓兩造雙方知道誰是誰非.
有人挑戰公司的規定,公司上萬員工,需要有明確的依據來強化公司規章.
司法有沒有被濫用? 我覺得沒有.
被告可不可憐? 我覺得不可憐.
員工領一份薪水,公司只是要求不要拿貼紙,並不困難,不是蓄意刁難或針對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