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ko1214 wrote:
有甚麼樣的父母就有甚麼樣的孩子
教育子女是監護人無可逃避的責任
學校教育無法解決不良家庭教育產生的問題
不良家庭教育產生令人困擾的問題基本上已牽涉到法律
應不必課客氣以法論法



所以,人本的意思是..

怎樣的小孩就是怎樣的父母教出來的,學校僅負責教導學生知識,學生的其他任何行為皆與學校無關?

學校也不必針對學生的任何脫序行為加以指正..反正就是丟給父母管教即可..

所以其實我們都誤會人本了..人本才是真正站在老師那一方的..!?










maiko1214 wrote:
所以逃避的責任的父母要也是要教育
孩子在學校犯錯影響他人最好是連父母都應由矯正機構實施記點,罰款與上課(與交通違規相似)
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這麼說來恐龍學生必是其家庭因有恐龍家長才導致恐龍學生的產生~~

那恐龍家長也一定有恐龍父母,所以恐龍學生就有恐龍祖父母,所以恐龍學生一人之脫序行為,

須追朔至祖宗18代無限上綱,連挫受罰!?(誤)...

所以人本的意思等於是...

恐龍學生若有脫序行為,只需交還給其父母導正即可,

但可想而知,恐龍父母若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脫序行為,

甚至因此被罰,人本能保證這個恐龍學生的安全嗎?如果有恐龍家長因此而遷怒於恐龍學生,

導致恐龍學生因此受難受害,就是其恐龍學生罪有應得?...

所以教育二字,僅是學生個人家庭的責任..與學校斷無關係..

那教育部可以直接改為知識部了,因為學生的教導與培育跟學校一點關係都沒有..

原來,現在很多的老師選擇看不見學生的脫序行為,正是因循著人本的 [教育回歸家長] 的理念..

再看看現在的教育亂象..人本果真偉哉~~偉哉~~


跟不上的腳步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所以,人本的意思是....(恕刪)


我只是個認同人本理念的家長

但我還是認為

學校教育無法解決不良家庭教育產生的問題

這絕對是要正視的問題

基本上家長要先管好自己的孩子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古典浪漫主義 wrote:
所以,人本的意思是..

怎樣的小孩就是怎樣的父母教出來的,學校僅負責教導學生知識,學生的其他任何行為皆與學校無關?

學校也不必針對學生的任何脫序行為加以指正..反正就是丟給父母管教即可..

所以其實我們都誤會人本了..人本才是真正站在老師那一方的..!?

....(恕刪)


國小學生的任何脫序行為班導負責,國小好像包班制,有事找班導!

國中找班導,有時會被班導說某課教師反映,班導得處理溝通!

很多情況是班導沒發現任何脫序行為,而在別的課堂上的老師認為有脫序行為,而課堂上的老師不用處理,只需報告班導,由班導處理!

我處理過小女國中課業問題,非脫序行為,處理起來班導與課堂上的老師是同事,家長可以說出的話,班導不見得敢跟課堂上的老師溝通,差點得找校長處理.

家長平常聯絡簿是跟班導溝通,而很多事情卻非發生在班導身上,而是課堂上的老師!

課堂上的老師是不用管理任何脫序行為,下課後課堂上的老師向班導說:你班上上課秩序很差!

班導該如何處理?

高中學生好像只剩下轉學或休學兩條路可選,有問題的大都是國中階段! 12年國教這些問題會不會延續到高中? (義務教育!)

maiko1214 wrote:
我只是個認同人本理念的家長

但我還是認為

學校教育無法解決不良家庭教育產生的問題

這絕對是要正視的問題

基本上家長要先管好自己的孩子


或許人本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卻太過於偏重於"理想面"而忽略了"現實面"的考量,

其實現在也有很多社會案例,證明了壞家庭不一定沒好學生,好家庭不一定沒壞學生,不是嗎?











clwu5724 wrote:
高中學生好像只剩下轉學或休學兩條路可選,有問題的大都是國中階段! 12年國教這些問題會不會延續到高中? (義務教育!)


12年國教之後..我相信...這個社會將充斥著更多無解的學生問題...

台灣的未來令人堪憂...
跟不上的腳步

maiko1214 wrote:
有聽過人本一系列的演講
內容真的很讚家長們都穫益良多
這中間的落差
應是鄉民及有心人士無的放矢

如果你有孩子,有空去聽聽人本朱台翔的演講一定獲益良多


小弟我看過的科幻小說,也讓我獲益良多
小說裡描述的世界真的是讚,與我現在所處的世界相比落差很大,
如果你有時間,去看看幾本科幻小說一定獲益良多

結論
現實與理想....總是有一段遙不可及的差距,
畫大餅誰不會,能不能做出來(量產)才是關鍵。



計六六 wrote:
體罰不過就大欺小加私刑而已.
看起來很多人喜歡被大欺小加私刑, 還是以為自己很行, 可以大欺小加私刑.

不管要不要體罰, 都輪不到當事者來動手.
會搞到出事的, 還不是大多當事者立馬動手的.


同樣的,法律所處的刑罰包括罰金、社會勞動、拘役、徒刑...等,哪一項不是
國家的"私刑"而已?


jayco wrote:
你這樣教,人本應該就...(恕刪)


那我在家都用打得怎麼辦...
重覆發文.
刪~~~~~~~~~~~~~~~~~~~~
SteveJTY wrote:
同樣的,法律所處的刑...(恕刪)


最好是國家是私刑.
犯人是關在被害人家嗎?

要體罰也輪不到當事人來罰.
人民犯法, 檢察官起訴, 法官判決.
為什麼在學校, 是當事者決定你有沒有犯法, 犯什麼法, 又怎麼處罰.

要不要國家改成, 人民犯法, 直接交給被害人處置.
被害人決定有沒有犯法, 犯什麼法, 要怎麼處罰.
計六六 wrote:
最好是國家是私刑.犯...(恕刪)


國家也許不是私刑(要看國家是誰的),但絕對
是暴力,強制上學就是暴力的一種展現.這個
暴力集團本來就有授權老師處理學生的問題,
老師可以要求學生站立反省(罰站),抄寫...
等等,只是把造成學生"暫時性疼痛"(引用陳青
天定南任宜蘭縣長時用語)的行為給禁止了,
現在人本進一步的要求禁止所有的處罰(全部
冠以"體罰"之名),其實這都是枝微末節的問題,
所有的處罰都是國家這個暴力機構在壓制個人
反抗的表現,只要強制上學的暴力一直存在,孩
子的自覺或不自覺的反抗是永不終止的.
人本應該要正本清源,要求國家這個暴力機構停止暴力,
不要再搞義務教育,畢竟王永慶也不過小學畢業,
幹嘛一定要把孩子監禁在教室那麼多年.這才是人
本該坐的事;強迫孩子上學,去學自己不一定有興
趣的事,那是在妨害孩子認識自己,成為自己.而且
如果真的不要授權給老師處罰,那麼國家這個暴力機構
有可能會叫警察駐校,孩子動不動就要吃"妨害公務"或
"傷害"的官司,那不是很可憐嗎?就算不會那麼慘,不會
嚴重到在學校看到警察吃上官司,孩子的童年仍然充滿
了暴力機構的規訓與要求甚或是由"公正第三人"判與的處罰,
,孩子的童年不應被如此糟蹋!人本真正應反對的不是私刑,而是
以"權利與義務之名"強迫人民上學的國家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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