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日前重機騎士狠踹倒地小妹妹

違規過馬路??本島法律不貼近庶民由來已久...

百分之120%回文的都幹過這種違法穿越;這種路段諸位都會先拿皮尺量再跟子女講左右邊的斑馬線多遠,接著合法穿越就是扣掉左右"法律規定"後剩下的25公分嗎?似乎,法律不過是出事後指責別人的武器而已。

不出這事,法條是啥鬼東西。
阿公鐵蛋 wrote:
先說踹人就是不對再說...(恕刪)



我覺得你只是越描越黑,
你越是不滿為什麼沒人指責小妹妹,
認為只有你最明里,
會挺身而出指責小妹妹哪裡有錯,
各打50大板才最公正,
其實你真的搞不清楚會讓大家公憤的是什麼,
要罵行人不守路權,
不會沒例子給你罵,
但非得用小妹妹,
這只會讓人覺得你冷血

阿公鐵蛋 wrote:
如果沒踹人

騎士應該是可以向女童父母要求賠償機車維修費

其實...現在騎士應該也是有權要求...(恕刪)


如果機車超速 那可能騎士要賠的會比他能拿到的維修費要多

開過的車跟騎過的機車 依市區道路速限50KM行駛 都生不出5公尺的煞車痕

可能車種太低階吧 要高階一點的車種才會開50KM還能生出5公尺煞車痕

zxctw wrote:
我覺得你只是越描越黑,
你越是不滿為什麼沒人指責小妹妹,
認為只有你最明里,
會挺身而出指責小妹妹哪裡有錯,
各打50大板才最公正,
其實你真的搞不清楚會讓大家公憤的是什麼,
要罵行人不守路權,
不會沒例子給你罵,
但非得用小妹妹,
這只會讓人覺得你冷血


喔....





靈魂守衛 wrote:
如果機車超速 那可...(恕刪)


如果..如果...如果...

嗯...然後呢

阿公鐵蛋 wrote:
如果..如果...如...(恕刪)


我說的真的沒錯,
你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你越是想找能指責小妹妹的地方,
來表現自己的明理公正,
這只會越讓人同情小妹妹,
多的是行人不守路權讓你罵,
你就非得定死小妹妹錯在哪在哪,
你是可以繼續拉,
但你覺得這樣是一個用來告訴大家行人有什麼路權的好方式嗎

zxctw wrote:
我說的真的沒錯,
你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我想是你搞不清楚狀況耶...


開單的又不是我

是警察喔.....

那麼警察為什麼開單??

你可以說一下嗎



阿公鐵蛋 wrote:
我想是你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好好好,
大家都理盲,
你可以繼續你的明理公正,
大家都不知道過馬路要過斑馬線,
沒有你不畏眾怒,
拿小妹妹出來各大50大阪,
這樣你滿意了
我想你也搞不清楚狀況

撻伐騎士的的又不是我們

是社會大眾與論喔.....

那麼社會大眾與論為什麼撻伐騎士??

你可以說一下嗎.....

阿公鐵蛋 wrote:
我想是你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ken82619 wrote:
其實我覺得媒體有些奇...(恕刪)






不如由樓主開始做起


100公尺內有斑馬線絕對不橫越馬路


以身作則,全時錄影上傳,以供世人學習做為榜樣



況且,用“亂闖”二字來形容,跟那些你口中的媒體好像沒什麼兩樣


畢竟她不是突然衝出來的,且至少有做到停、看、聽,並在有人禮讓時快步通過


但重機可以走路肩嗎?那並不是正常的行駛路線,速度嘛…


今天若在正常路線上發生,氣還情有可原


但是我想當下,這人×只有想到自己的重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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