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虐童致死案的新聞我就轉台...

嗯,這則新聞的效力還在發酵中~

聽說新聞的有效期限只有三個月~

三個月後大家就會無感冷感~可能也因為改變不了什麼所以無感冷感了~

就像三個月前發生的事情~再大的新聞大家也都要想一下才會記得~

唉~鬼島傳說又多一樁...
我個人覺的法官不敢判死刑,就應該辭職

進廚房,就不應該怕熱,不是這樣嗎?

先前王清峰當法務部長,表明不執行死刑,這個邏輯令人費解,就好比警察說他不會抓壞人,軍人說他不會保衛國家一樣,角色定位如此,本於職責,就應該毫不遲疑去執行。

看的出來,這幾位法官是不願意判決死刑,才會去找那種可笑的理由,敢請這幾位法官,是否可以效法王清峰辭去法務部長的魄力,也辭去法官職務,因為您們現在的所作所為,是有虧職守的,

拜託這幾位法官,如果還一絲良心,請辭去法官職務
這幾位法官不知結婚有沒有家人跟朋友,他們會不會被家人唾棄
只能說法官在想什麼,不是我們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再加上之前有人被槍決後,才發現是無辜的,
所以整個結構上,出問題的地方還很多說。

COINTREAU wrote:
你可以不認同他的說法...(恕刪)



我說是那幾個 XXXXing criminals......

EJ25 wrote:
我也是每次看到每次心...(恕刪)



為何小孩不是媽媽帶呢? 為何變成四個吸毒的人在看顧嬰兒呢?

吸毒的人所幹的事,當然是沒人性的事,不用再詳述了。

但好奇的是,這嬰兒的媽媽去哪裏了?????(我認為,最該遣責的人,是這位媽媽。)

fisheriestw wrote:
因為那母親有疏失


常年吸毒的人,你不能用常理去看待,因為吸毒的人並不講人性,所以對四個人判死刑,意義並不大。
(就事論事)

但這嬰兒的母親才是最主要的禍首,為何嬰兒的母親會託給她那有大問題的同居人?
這才是關鍵所在,這已經不能稱為疏失~

stanphill wrote:
常年吸毒的人,你不能用常理去看待,因為吸毒的人並不講人性,所以對四個人判死刑,意義並不大。
(就事論事)

但這嬰兒的母親才是最主要的禍首,為何嬰兒的母親會託給她那有大問題的同居人?
這才是關鍵所在,這已經不能稱為疏失~


我覺得事情要一碼歸一碼
假設這孩子不是生母托給兇手,而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呢
問題的重點是法官遇到這樣的案例要怎麼判
案例發生的原因固然重要,要想辦法去預防,但如果已經發生了,在法庭上
就可以任由這些法官閉著眼睛亂判嗎?
若常年喝酒的人也同理可証, 那酒駕肇事是否也要特別處理??

不就是因為喝酒會誤事,才會宣導適量飲酒及提高酒駕罰度.
也不就是因為吸毒有害,才會有緝毒和賣毒者加重刑責的作為.

事件僅需依其"行為"來討論論刑是否合理,
什麼時候變成因為無法以常理看待,所以判什麼刑有無意義的問題.

wu-sam wrote:
我個人覺的法官不敢判...(恕刪)



這幾位法官應該也是贊成廢除死刑的恐龍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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