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咖啡館 「媽媽嘴咖啡」推薦嘗鮮

人都那麼老了 要活也沒幾年 多捧一下懶趴 搞不好還可以分到兩座小島 咖啡因喝多腦子都沒了

殺人取財是一夜致富的下下策啊
因為被搞到很 煩 所以承認有殺人

如果是3歲的話我相信,30歲的人還說這種幼稚的話

真相即將大白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呂瞳 wrote:
「媽媽嘴咖啡館」老闆...(恕刪)



龍門客棧....


一════════════┳┻︻▄▄

mhhuang wrote:
在法庭上說謊,已經是違法的事了
要委託人做違法的事,就是教唆犯罪


如果沒記錯的話
犯罪人開庭時瞎掰是沒有罪的
只有證人,鑑定人,通譯這三種人在開庭時唬爛會有有偽證罪的問題

甲賽弄破碗 wrote:
如果沒記錯的話犯罪人...(恕刪)


你沒有記錯
就是這樣
嫌犯與被告當然要為自己脫罪努力
也沒有說出實情的義務

看這案子的討論多日
真的覺得一般鄉民的法律概念實在是
窮人要搶有錢人錢
要看看是誰執政的
如果向對案當時也是窮人再執政的
那你殺了有錢人搶光他的財產
不但沒罪還能當開國英雄

chako wrote:
窮人要搶有錢人錢要看...(恕刪)


應該說如果你是和一大群窮人一起搶了有錢人的財產
那可能是革命有可能成為開國英雄

但是如果你是自己一個或小貓幾隻
那你一定會被處死
不管是在什麼樣名義的政府治下

沒有窮人執政的政府這種東西
只要執政了就不是窮人了

自刪
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如果有一群人,用同樣手法,對付總統府高層,會不會也是這樣警察和檢察官和法官的辦案態度?
而呂嫌隨即在交保後,將此影片刪除,網友大喊,心中有鬼
甲賽弄破碗 wrote:
如果沒記錯的話
犯罪人開庭時瞎掰是沒有罪的
只有證人,鑑定人,通譯這三種人在開庭時唬爛會有有偽證罪的問題


不管怎樣
要委託人說謊,並且在明知委託人說謊的狀況下,仍然根據委託人捏造的故事來辯護
這樣的行為,一般人都不會認為是"有道德的"

還是我應該用這樣的角度來看?
當律師收下委託人的錢,他的角色就變成委託人的辯護律師
不該把"辯護律師"這個角色當成人來看
所以不該把適用於人的道德標準,套用在"辯護律師"這個角色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