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重國籍使用台灣健保之問題討論

Alfa20070128 wrote:
算繳6個月也不公平啊。
如果我發現自己有慢性病,要長期看病吃藥,
那我忍個半年後,馬上回來台灣享用醫療資源。
這不就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來投保嗎?這種人就是佔其他的便宜。


6個月的定義不是忍個半年

是要住在臺灣半年

這樣能杜絕一些短期投機者 (不然就住滿一年才准看病)

如果僑民就是要回臺灣發展或出國念好幾年書的留學生,

要回來住一輩子,像張忠謀,你不准他回國健保嗎? 或者要先狠狠坑他一筆? (一百萬? 一千萬?)

現在是要在討論如何杜絕濫用資源的僑民,還是在想辦法對付臺僑,讓人家不要回臺灣呢?

先想清楚,政策要用在對的地方

還有,你就算沒機會出國,你孩子也可能會出國留學,對出國的人做太絕,不要以為對臺灣就好

當年蓋高速公路不也一堆人罵是為富人在蓋馬路嗎? 現在呢? 不要鐵嘴自己用不到

你一但被除戶籍是要住滿4個月才能入戶籍(現在不知道是不是6個月),沒有戶籍是不能有健保

tracer1000 wrote:
6個月的定義不是忍個...(恕刪)


你要不要去看看美國的醫療保險的做法。一旦你有病,你就很容易被拒保。
美國業者的想法也跟我類似,要阻止選擇性投保的人。

另外我文中提出要這些加保的人補繳的錢,是經過精算後的錢。
計算整個健保因為這些加保的人加入後,所增加的負擔,平均後要這些人補繳。
如果投機取巧的僑民很多,自然補繳額會節節上升。這種算法應該很公平吧。
每個人的醫療紀錄電腦都有紀錄,精算這些人所佔的醫療支出一點也不困難,

制度如果健全,長久下來對台灣一定是有益無害。
你會憤憤不平,只是因為我提的這種建議,對你的利益有妨礙罷了。
如果一個制度對你有害,但是對整體台灣有益,你要阻止他嗎?

不過我還是重申,
台灣應該要廢除雙重國籍制,
才是根本的做法。
Alfa20070128 wrote:
台灣應該要廢除雙重國籍制,
才是根本的做法。 (恕刪)


確實如此,台灣之所以一直無法改革雙重國籍,就是因為既得利益的權貴太多,像新加坡也是有人問他們為什麼不承認雙重國籍!他的部長就說他們國家太小,無法承受,他們可以容忍小孩在18歲之前有雙重國籍!18歲那年就會要求你選邊站,因為要服兵役啊!哪裡像台灣,還能讓你幾個月出境一次來逃兵役!人家新加坡有因此就人才流失嗎?反而是台灣的這種制度,讓一些所謂人才投機取巧,對他有利的就變成台灣人,稍稍損害到他的利益的,就變成外國人,台灣有因此就比新加坡有人才嗎?國籍法早就該修了!況且健保費去區公所繳的話,一個月才600~700元,連這樣都不繳,別怪台灣人罵

Macquarie wrote:
丁太太在美國產子後發...(恕刪)


有錢去米國生小孩

沒錢繳六個月的健保費

網友說的沒錯阿

道地的米國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