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竿遊 wrote:
反正有689背書認證...(恕刪)
反都更反徵地的背後企圖露出來了~請藏好它~謝謝~
lf2andy wrote:
身邊有小六法不用去google啦
王家拆的時候是是合法的,雖然法律不溯及既往
但在訴訟上行政處分的違法性裁量可沒有強制要依舊法
在行政救濟上還是可以依新法作為依據
不就是用這個法條拆掉的
http://www.miaoli.gov.tw/cht/newsview_snyc.php?menuID=948&forewordID=167282&secureChk=69ff7248ad8ced7e186a3ca46b97f87e
那到要請問你文林苑其他住戶依哪一條法律可以向政府申請國賠?
核廢料 wrote:
都更法原法條為需經所有住戶同意,後來在民國98年由內政部營建署發佈第才改的,都更法第二十二條,採一定比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