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widye wrote:
光會說關禁閉不等於死...(恕刪)
"光會說關禁閉不等於死亡,關禁閉很正常 等等等
卻都忽略不看 為什麼他會被關禁閉 動機是什麼?"
所以你認為 送關禁閉 如果出事..那些人都是犯罪囉 ...
那 阿扁 改天 葛屁在監獄裏... 是不是 你現在可以說 當初送他進監獄的 所有特偵小組及相關人員
甚至說 現任 馬地個屁總統 都是將他送死 的殺人共犯...
又或者
a. 如果一般 警察機官.. 基層員警 刑求 人犯致死...
難道你都要將 高階主管 設定為 共犯 須要 負殺人之責嗎...
b. 又或者 一個高階警官,抓到一個偷竊犯,交由主管警局辦理
結果,,主管警局的員警 不小心刑求 把人員操死 ..
你又要告這位 送交人的高階警官 也要負全責嗎...
c. 送關禁閉 == 送死 ,, 送交警局辦理 == 送死
上面兩個 都是沒關係的... 鄉民硬要認為有關係 就是 非理性 的抗爭...
上述幾點主要說明 長官的行為 與 死者死因 須要有直接關係才能定罪
這是法律制度所訂 而且也是合理的.. 想要有關係 那就修法阿..
譬如連坐法...這樣就符合 無理的鄉民所期待了...
這是 法律制度 問題... 不是軍方 抓小放大的問題... 請鄉民一件一件事搞清楚...
連坐法最好 014 案適用連坐法 ..也把 總統 副總統 院長 全部抓去法辦...
不過 這就牽扯 立法委員的 個人利益了... 所以...大家還看不懂 案件的真相...
及 罰罪的 源頭 嗎
我更擔心的是 涉案人員 如非重罪..但因 群眾所指..造成誤判...
屆時 冤獄 賠償時...這些 群眾 是不是 出來賠阿.. 媒體、名嘴、公民1985 也是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