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e6061 wrote:
軍法沒廢掉阿兵哥犯罪...(恕刪)
還是鄉民有水準

國防部的網軍多學點!!
 
                clive wrote:
這個部分在檢察官就會簽結了, 應該不會上到法院.
這種是是而非的理論與問題, 竟然自己還想不出來.
還真是好騙.
特種部隊訓練是採用自我鼓勵, 團體榮譽, 激勵個人接受挑戰.
隨時可以放棄退出, 哪來凌虐?
真的有這樣的事實, 就是請檢察官偵辦.
也不會像軍檢搞得烏煙瘴氣.
這種將軍不敢用真名, 還敢每個月領我們退休俸, 我真的吐血阿.......(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