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幸福家庭的女軍官蘭姊,外調金門後,慘遭軍中長官性侵,家庭因而破碎


風輕揚 wrote:
你說的是事實呀......(恕刪)


社會上確實很多類似情形發生

但是單就這件事為何跟軍方無關

藉口也太爛了吧
所以軍法一定要無情
才壓得住

但是軍法被搞掉了

沒辦法無情了
職場中的性騷擾通常與階級職務和權力脫不了關係!

一個中校營長在金門(前線耶)強暴了一個國軍醫院的少校(護理長?)!

這兩位當事人沒有隸屬關係的壓力而是各有其上級!怎會如此不了了之..........@@

elle11 wrote:
職場中的性騷擾通常與階級職務和權力脫不了關係!

一個中校營長在金門(前線耶)強暴了一個國軍醫院的少校(護理長?)!

這兩位當事人沒有隸屬關係的壓力而是各有其上級!怎會如此不了了之..........@@

上級怕連坐啊

爆出來

一路記過上去

大家都怕

能壓就壓

(但也很可能私下教訓那個中校)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絕情谷底有情人

wrote:
模擬對話
A: 長官, 這人38歲才升少校


你沒當過兵嗎?? 所有的軍官,每昇一級,都要先經過部隊隊職官的職缺,

換言之,這位女軍官,要想再昇一級,必須歷練過副營長,或者中校等級的隊職官才能再昇,

軍中是一個蘿波一個坑,要是沒佔到隊職官的職缺,想昇?? 沒門.,軍中人事規定就這樣,


這可不是走後門,依靠人事關係就一定能昇等的,規定就是規定,軍中的參一人事室,

一定要看到有軍官,歷練過隊職官的人事缺,否則是不可能讓任何軍官昇等的...

林史達 wrote:
所以軍法一定要無情才...(恕刪)


軍法並沒有廢.廢的是軍審.
但從以前軍法就已經爛掉了.
所以是比她階級高的強奸她了?

那為什麼不趁現在說是那位?

林史達 wrote:
所以軍法一定要無情才...(恕刪)

~~~~~~~~~~~~~~~~~~~~~~~~~~~~~~~~~
某軍法組上校組長
就要像這樣

stillwater wrote:
且當時軍人強姦唯一死刑

更何況那時金門有十萬大軍
在營區喊一聲救命,就會有荷槍實彈的官兵跑過來
...(恕刪)


在金門又怎地?
那些不肖軍人遠比你想的更變態,
出事後官官相護的軍方高層也比你想的更腐敗,
有興趣去看一下管仁健的這一篇:

我們那被國軍姦殺的姊妹們


(前略)

軍人姦殺婦女的案例,在軍民比例差距更大的前線外島,加上完全都是軍管,情況更加慘烈。尤其金門在瞬間湧入十萬大軍,百姓縱有千百個不願意,軍隊依然直接進駐民宅,在陽盛陰衰,軍民雜居的情況下,難免不出事。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三日,金城鎮大古崗村的少女董×卿,在自宅遭古崗砲兵勤務連戴姓士官姦殺。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二日,金沙鎮陽宅村七十七歲老婦,也遭軍人姦殺。但最具代表性的案件,是發生在更前線的烈嶼(俗稱小金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日下午四點,小金門卓環國小四年級的學生林×芳(九歲),家人發現她沒回家而到處尋找,結果竟陳屍於西宅村忠義廟附近的草叢,穿著的運動褲一邊被褪下,內褲又有血跡,明顯是被姦殺。由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台灣剛舉行首次的國會全面改選,結束兩蔣以來「老賊代表」的時代;而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後,民間「反軍人干政」的氣勢越來越盛;這起令人髮指的女童被姦殺案,兇手大概又是軍人,自然引起當地居民的緊張氣氛。

因為小金門島上並無檢察官與法醫,也沒有辦理命案的刑警,大家擔心軍方是否會護短,金門地檢署檢察長陳聰明與警察局長林世當,於是趕緊指派檢察官涂春生與刑警隊長翁宗堯,搭乘專船前往相驗。而首位金門籍的金防部司令官顏忠誠中將,痛心軍紀廢弛、愧對鄉親,也下令烈嶼師必須全力協助檢警辦案,在多方壓力下,軍方才配合交人。

翁隊長根據西宅村村民指證,有位下士陳志峰(二十一歲,屏東人),曾對林×芳讀中學的姊姊有不軌企圖,且當天中午也在林宅附近徘徊。經查十日上午,他與其他五名軍人飲酒,下午又一起去釣魚,但案發時間則行蹤無法交代。而他汗衫上的血跡,送往台灣由刑事局比對,發現與林×芳血型、DNA完全吻合。但兇手是現役軍人,涂檢察官因而處分不起訴,將全案移送金防部軍法組處理。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凌晨,陳志峰在紅山靶場被槍決。

陳志峰與同僚上午飲酒、下午釣魚,中間還犯下姦殺案,這樣敗壞的軍紀,軍方是否應賠償受害者家屬?但事實證明卻很難。根據二○○四年五月十八日,行政院駁回董×卿之兄董×堅的訴願書所載:「董×卿君係遭古崗砲兵勤務連戴姓士官姦殺,案發後戴君自殺。肇事士官觸犯強姦殺人罪時,固係軍人身分,惟係官兵個人之犯罪行為,非因執行軍事勤務所致,國防部不予補償,揆諸首揭規定,並無不合,所訴核不足採。」看來前線家裡有女眷的居民,還是自求多福吧!
男的是少校占中校缺的營長!

女的是現階少校的(護理長?)!

兩人不同單位也不相隸屬所以共同的上級主官就是金門防衛司令了!

也只有這個位階出手才能壓下這個*案件*!

李楨林(第十七任) 民國:79/08/01~81/08/31

葉競榮(第十八任) 民國:81/09/01~82/07/04

把這兩個抓來一問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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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線的部隊.營長的辦公室門口都有衛兵!強暴過程中都沒有吵到阿兵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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