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1383 wrote:
土地又不是他們的
要回來不行嗎?
還是你的房子租人,改天你要賣了,結果房客說不行,要你把房子便宜賣他,否則他就抗議掛白布條
眼睛裡面不要只有顏色好嗎?
我發現01真的顏色很重呢!
1.怎麼不賣給這些住了幾十年的在地人,要賣給財團呢?
2.根據新聞報導,住戶的補償金似乎只有幾十萬到一百多萬,靠這些買得起房子嗎?說好的居住正義呢?
3.這裡至少房屋是合法的,過去北部有些違建拆遷,就吸引不少正義之士到場聲援!
owen7412 wrote:
一樣的事件..發生地點是很重要的!!
地點不一樣..錯的都成硬凹成對的!!
發生在南部這種事件拆了理所當然!!
但是在北部..會演變成都是政府的錯!!
你沒看出??

yz1383 wrote:
土地又不是他們的
要回來不行嗎?
還是你的房子租人,改天你要賣了,結果房客說不行,要你把房子便宜賣他,否則他就抗議掛白布條
眼睛裡面不要只有顏色好嗎?
我發現01真的顏色很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