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用警棍毆打躺在地上手無寸鐵的學生的頭部的影片曝光,鐵證如山,不容台灣警方狡辯

暴民違法亂紀在前,以後槍擊犯拒捕被暴頭家屬也可以這樣反問警察嗎?
nex0901 wrote:


如果你家有親人被打破頭你還會這樣講
如果誠如樓主說的那個警察有打頭
那警察實在太過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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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選擇性執法沒有統一標準
應該全部比照辦理
全部都該瞄準頭部貓下去
這種拖垮中華民國國力的廢柴少幾個
會讓我們的世界競爭力排名上升好幾名
hn1271n wrote:
我覺得你在硬拗強辯,...(恕刪)



美國現在是用電擊槍,警棍比較少用,電擊槍對心臟打比較多.

電擊槍打心臟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而且現在美國警察濫用電擊槍被要求賠償判刑的成功率也不高.

都會被當做必要執勤
看大陸的城管掃除攤販,修理路霸店面的殺氣,狠勁
再回頭看台灣警察像沒吃飯手沒力,真是讓人生氣

服貿應該快點開放
多引進城管這類"專業人才"!來修理小屁孩,大學生,路霸。。。。。。
我有受過專業的鎮暴訓練,而且是那種必要時將對方拆筋斷骨的手法,沒受過專業鎮暴訓練的人在我這裡硬拗強辯堅稱可以隨便打頭只是班門弄斧而已

kevinant2 wrote:
美國現在是用電擊槍,...(恕刪)

電擊槍的電流強度有經過嚴謹的測試與人體實驗,絕對不是能夠輕易會造成人體死亡的武器
不睡覺跑去行政院鬧, 沒有人會同情你們是學生,對暴民就該這樣!真想衝進電視機裏扁人。

hn1271n wrote:
我有受過專業的鎮暴訓...(恕刪)

我沒受過專業的鎮暴訓都覺得那一下太輕了.
請受過專業的鎮暴訓的大大開示,要如何執行當日驅離任務.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還怪老虎咬人,難道要用舔的,

hn1271n wrote:
我有受過專業的鎮暴訓練,而且是那種必要時將對方拆筋斷骨的手法,沒受過專業鎮暴訓練的人在我這裡硬拗強辯堅稱可以隨便打頭只是班門弄斧而已...(恕刪)


如果認定違法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去告申請國賠,PO一些片段出來想幹甚麼?

當天鎮暴警察有幾千名,一個人的作為自己承當就好,不用抹黑到其他警察



jyhjen wrote:
不睡覺跑去行政院鬧,...(恕刪)


別去侵入佔領誰會沒事去鎮暴

被打 只是執行公權利

(應該說被打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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