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
正常呀,現況就是由過...(恕刪)
豆子小珍珠 wrote:
公投要耗費的資源不少
所以本就不該輕易啟動
若要決定的是重要事項
更不該讓少數人就可以決定公投事項的結果
所以我支持高門檻
PS:我不喜歡別人動不動就代表我,包括陳林二位同學,也包括林義雄;至於表態方式有很多種,其中一種叫投票
公投耗費雖然巨大,但是給予人民更大的權利,有更多的機會針對弊案,關說或是種種兩黨皆會做的勾當做更嚴厲的限定跟處罰。長久下來可以避免稅金的浪費,是全體人民的福利。公投一次1,2億,台灣過去放走多少幹走台灣上百億的經濟要犯,而建設弊案更可上千。
沒必要把它看成只利於綠黨的工具,縱使修門檻這次便宜到了綠黨,未來他們也會被公投反噬,而且很快。
再者,就算採取總投票人數>50%就通過,也未必代表反核就一定過。
門檻降低就有機會改變許多事,小至酒駕或性侵的刑責,中至廢不廢死或是公務員/勞工福利,大至陽光法案。,不用去等立法院在那邊慢慢喬。為了一個核四而放棄擴大人民對政府的直接影響力,我實在想不透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就算採取總投票人數>50%就通過,也未必代表反核就一定過。
門檻降低就有機會改變許多事,小至酒駕或性侵的刑責,中至廢不廢死或是公務員/勞工福利,大至陽光法案。,不用去等立法院在那邊慢慢喬。為了一個核四而放棄擴大人民對政府的直接影響力,我實在想不透
你這壓根就是在鬼扯蛋吧,完全不合你的邏輯
你前面連50%門檻都不同意了
都覺得50%不足以代表民意,没資格替另外50%做主
竟然還想讓更少數替更多數作主?
哪門子的邏輯啊,世界上還有邏輯存在嗎....


忘記你自己剛說過的話了嗎?
來來來,幫你複習複習....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這完全不合邏輯 囧
沒去,不代表不在意
沒去,不代表他人有權替你做主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其實我認為公投法該改變跟核四沒什麼關係,而是一個讓民眾的權利跟影響力不限於政客選舉日當天,是個有利於全體的方向。
我也不一一回了。只說你們支持現在這種模式的人,有幾個才在上個月因為自己民意被綁走而憤怒,倒是沒怪自己不出聲
換個立場,換個腦袋。
我沒表達意見,別幫我表達。這是非常合乎邏輯也尊重他人意思的方法。這在尊重人權的價值觀裡,是基本中的基本。
你別搞錯了,
我沒出來講話,
是因為我認同現在當政者的說法。
不代表我不在乎。
如果一有反對的人出來說話,
那支持的人也要跳出來說話,
那台灣只會越來越亂,
今天你出來亂,明天我出來亂,
要亂到甚麼時候?
所以我們選擇的,
今天你出來亂,
我們就選擇支持政府合法行政,
而不是你們亂我們也跟著一起亂,
你們就是永遠看不清這點,
才認為民意都在你們那,
但是真的要選舉卻老是輸。
回說公投法的部分,
今天你要辦公投改變現況,
你當然要證明你的訴求是多數民意所向,
如果你提出的訴求有一半以上的人根本不想理你不去投票,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訴求合乎多數民意?
就算去投票的人全部贊成你的訴求,
那也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多數民意是"根本不想理你的公投訴求"!
robert_ren wrote:
你這壓根就是在鬼扯蛋吧,完全不合你的邏輯
你前面連50%門檻都不同意了
都覺得50%不足以代表民意,没資格替另外50%做主
竟然還想讓更少數替更多數作主?
哪門子的邏輯啊,世界上還有邏輯存在嗎....挖鼻孔嘔吐
忘記你自己剛說過的話了嗎?
來來來,幫你複習複習....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這完全不合邏輯 囧
沒去,不代表不在意
沒去,不代表他人有權替你做主
我只是不同意把沒投票的當做投反對或是支持的。沒表態當做支持某一方,當然不合理。
在有效票拿50%以上,沒投票的不當做支持也不當做反對。這很公平。
vivian93 wrote:
你別搞錯了,
我沒出來講話,
是因為我認同現在當政者的說法。
不代表我不在乎。
我沒搞錯什麼。我說沒出來講話,不代表認同,沒講話只是沒講話。
你不出來說話是因為你認同,不代表每人都如此。
所以「沉默的聲音」不能預設為支持或是反對。
vivian93 wrote:
如果一有反對的人出來說話,
那支持的人也要跳出來說話,
那台灣只會越來越亂,
今天你出來亂,明天我出來亂,
要亂到甚麼時候
所以我們選擇的,
今天你出來亂,
我們就選擇支持政府合法行政,
而不是你們亂我們也跟著一起亂,
你們就是永遠看不清這點,
才認為民意都在你們那,
但是真的要選舉卻老是輸。
只是投票,不會比選總統亂,放心。
vivian93 wrote:
回說公投法的部分,
今天你要辦公投改變現況,
你當然要證明你的訴求是多數民意所向,
如果你提出的訴求有一半以上的人根本不想理你不去投票,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訴求合乎多數民意?
就算去投票的人全部贊成你的訴求,
民主制度本來就是讓有表態的民眾做決定,不然台灣三個民選的總統根本沒辦法當選。
公投用現在這種方法等於2000預設不投票為支持藍黨或是2008預設不投票為支持綠黨,那2000年綠不可能贏,08馬也不可能贏,這完全沒道理。
08年來說,400萬"根本不想理你",也就是不贊成馬當總統的有900萬(不贊成謝的有1100萬),所以為什麼馬700萬可以贏900萬?
vivian93 wrote:
那也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多數民意是"根本不想理你的公投訴求"!
他們沒說話,你怎麼知道?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