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廢死聯盟真的不曉得在想什麼。要是今天殺人犯殺了人又不判他死刑的話,能保證他被放出來不會再殺人犯法嗎?如果殺人犯被放出來又再次殺人犯法,廢死聯盟能負全責嗎?廢死聯盟就有如殺人犯的共犯啊!bdp2600 wrote: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晚間...(恕刪)
snack.shih wrote:如果殺人犯被放出來又再次殺人犯法,廢死聯盟能負全責嗎?廢死聯盟就有如殺人犯的共犯啊! 4月29日槍決伏法的戴文慶民國79年殺害女計程車司機後判無期徒刑91年獲准返家探視的兩天內先在屏東性侵女計程車司機後又在返回自強外役監前,只因為司機開過頭多收錢,就憤怒殺害了台東的謝姓女司機如果再戴文慶第一次犯案就判處死刑槍決那之後這兩位女司機就不會遇到這樣的遭遇戴嫌之後再犯的案子應該算在廢死聯盟頭上,這邏輯說得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