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azawa wrote:如果你是現場勘驗人員,你會找誰關?找中油?中石化?李長榮?找這些單位的誰,才有資格下令關? 當地地方首長有資格下令關,所以說高雄市長陳菊有這個權力。(理論上前鎮區區長就有這個權力了)不過如果查出來,不是該公司的問題,造成該公司損失,高雄市政府大概要賠償業者。
t5685963 wrote:.如果有官員認真些負責些這氣爆絕對不會發生到現在沒有任何官員出來說明負責大家都躲在市長身後連市長都沒有要相關單位出來說明我不相信,這管線沒有相關單位在管理跟檢測..(恕刪) 他們只想怪罪廠商没有通報,我也很擔心市府到底有没有在作管理跟檢測的機制。
elle11 wrote:事情發生後一堆人都在說謊!原來環保局十點到達時已經空氣測出丙烯濃度一萬3千PPM了?先前不是一直都說不知道漏出來的是甚麼所以無法處理嗎!...(恕刪) 環保局是事後對媒體這麼說的(卸責手法之一),事前可沒這麼說啊事前環保局如果斬釘截鐵的這麼說,這麼高度危險的情況必然早就通報市府高層緊急應變處理了,還會有後面的事故發生嗎?因為這些本該負責的人沒一個能夠勇敢負責,因此最後市民只好自己承擔責任
鹹淡超人 wrote:其實是在發臉書動態…...(恕刪) 原來直轄市市長遇到這種事,只會在臉書發訊息*******************************你罵到 花媽了!!!我很怕你被圍剿!!!但還是忍不住要給你個讚!!! 請笑納~~~
king97878 wrote:有媒體提到...這些危險管線如果有異常..要~~主動~~要~~主動~~要~~主動~~通報環保局,,,,這點:管線相關資料檢察官已查扣..(當天就應該積極查扣...)..(恕刪) 所以市府 只要~~被動~~只要~~被動~~只要~~被動~~等廠商通知,難道不該設立管理檢測裝置嗎??有没有罰則?? 規定廠商不通報,罰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