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kin wrote:剛剛看新聞新聞說生命權跟財產權還是會判生命權重要,所以屋主還是要被判刑,為何屋主只有財產權受到傷害呢小偷刀拿兇器,應該生命權也受到威脅(蘋果的動畫裡面有拿兇器) 我不是念法律的,不過法是人在解讀的,所以我不認同新聞所說"憲法保障人民生存,居住自由",屋主是被憲法保障下行使自衛,犯人進行犯罪行為時已經拋棄任何法律被保障的權力更何況是現行犯...再以因果論來說,屋主若沒有遇到竊賊這個因,他會去無故殺人嗎
死者張俊卿胞弟則說,偷竊固然不對,不過沒必要置哥哥於死地,控訴何男下手力道太大,哥哥脖子上的勒痕都滲出血水,他一定要為哥哥討個公道。------------------------------------------------------------如果是我的家人,我都不知道臉要擺到哪裡了,還討公道!!看!!!!!!!!
我實在是很受不了那些法匠的想法。當歹徒非法侵入你的住所,你還得先判斷他有沒帶刀械或其他武器,還得先受到歹徒攻擊才能動手,不然就可能被判防衛過當。你回家一開門就看到有陌生人闖入你家,每個人第一個念頭就是保命跟保護家人,一遲疑運氣不好可能就被歹徒打死了。
如果屋主要坐牢 家中生計受影響 要募款 我一定捐錢如果法官要屋主賠錢 要募款 我也一定捐錢感謝屋主除掉一個社會敗類 免除了我及我家人以後被這社會敗類傷害的機會再次感謝屋主敗類的家屬覺得丟臉所以戴口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