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ie_w39 wrote:
...(恕刪)
如果華幹兄被制裁沒有再獲得通告,是打擊物化女性的一個勝利,那一次被公
開的性交易,這件事到底算不算是物化女性?交易雙方是否應受到物化女性的
批評呢?我並不覺得私下性交易被公開,是一件要被嚴厲指責的事,但是我覺
得當初打出了 "物化女性" 這面大旗,那同為物化女性的行為,總應該被檢討
一下吧?
這個問題嘛~!
有點像有些團體打著性平權、不能物化女性等言論。
若有侵犯到其領域,就被冠上歧視之嫌。
可是偏偏那些團體所維護的對象中,有些人卻將自已物化了。
將自已物化的人,卻沒有受到應有的責備。
你的問題想了一陣子,好像也有道理。
個人認為可做說明的。
就是你可以自已運用「身體自主」的權利。
但是…別人不可以干涉你「身體自主」的權利。
當然…一切還是以不違法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