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們該為自己上凱道說說話了...

robinking wrote:
我們的批准書不是在2009...(恕刪)
台灣的立法院已經通過這兩個公約的施行法 施行法規定這兩個公約的效力等同台灣的國內法 既然立法院都已經完成兩公約的國內法化 那生米就已經煮成熟飯了

小樓一夜聽春雨 wrote:
呵呵 少唬人兩公約...(恕刪)


這兩個公約規定不能阻饒或拖延廢死 而不是"建議"不阻饒拖延廢死

hn1271n wrote:
台灣的立法院已經通...(恕刪)


1. 這說法是錯誤的,此公約對各國都無強制性,連美國也一樣,很簡單就能查詢的事,不要再以錯誤資訊引導網友到你想要得到的目的。

2. 你過去的許多發言,就是以許多的錯誤資訊與思維,想要引導網友誤解、錯怪當前政府與國民黨,現在這個議題與政治無關,不要跟其他的公民團體一樣,以某些議題包裝背後的政治目的。這種行為非常惡劣。

hn1271n wrote:
台灣的立法院已經通...(恕刪)


1. 這說法是錯誤的,此公約對各國都無強制性,連美國也一樣,很簡單就能查詢的事,不要再以錯誤資訊引導網友到你想要得到的目的。

2. 你過去的許多發言,就是以許多的錯誤資訊與思維,想要引導網友誤解、錯怪當前政府與國民黨,現在這個議題與政治無關,不要跟其他的公民團體一樣,以某些議題包裝背後的政治目的。這種行為非常惡劣。

hn1271n wrote:
台灣的立法院已經通...(恕刪)
立法院什麼時後通過了.

hn1271n wrote:
台灣的立法院已經通...(恕刪)


快去按鈴告發馬皇違反你所謂的生米煮成熟飯的國內法


TCSH wrote:
快去按鈴告發馬皇違...(恕刪)

看上面的統計
馬政府沒有廢死刑
上凱道壓力會在執政黨身上
反而讓支持廢死的政黨輕鬆在旁邊看戲
我反對上凱道
目標應該是司法院的恐龍法官
去司法院抗議比較快

dohan8850 wrote:
看上面的統計馬政府...(恕刪)


上凱道沒問題啊,
要求明年廢死綁大選,不表態的不用選!
Andrea Holmes wrote:
1. 這說法是錯誤...(恕刪)

廢死兩公約的施行法白紙黑字規定此兩公約與台灣的國內法有相同效力

是台灣的立法院為了確保要實施這兩公約 而自行立法賦予這兩公約強制力的
施行法第2條 第 2 條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所以說這已經不是行政權能夠解決的問題了
TCSH wrote:
快去按鈴告發馬皇違...(恕刪)


你這張圖怎麼沒有2004年之前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6%AD%BB%E5%88%91%E7%8A%AF%E5%88%97%E8%A1%A8#2000.E5.B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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