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粉爆 業者固然有錯 但消費者本身也脫不了關係


齊爾-D-01 wrote:
這則新聞2013年就...(恕刪)


個人覺得要回頭怪消費者有失公道,業者沒評估好粉塵可能塵爆的濃度、環境、危險性及相對應的措施及規範才是主因
抽煙管理(公告)、燈具熱、場地及噴撒量(濃度).....是消費者還是業者該負責??!!

騎車不危險?(安全平整的道路及相關道路規範)
游泳不危險?(安全的地點及相關規範公告)
登山不危險?
溯溪不危險?
跳傘不危險?
坐飛機不危險?
不是每個人都跟您一樣那麼有知識的!
年輕人本來就貪玩,敢辦活動賺錢,難
道就不需為安全把關負責嗎?



齊爾-D-01 wrote:
這則新聞2013年就報導過了

再加上粉塵危險 遇火燃易爆也是知識

齊爾-D-01 wrote:
這則新聞2013年就報導過了

再加上粉塵危險 遇火燃易爆也是知識


這些年輕人滿腦子只想著歡樂 卻沒有想到後果 出事了才一昧的怪業者 現在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活動業者 我覺得有失評論


典型了出事只會怪別人 不會怪自己


業者的錯 其實在場的消費者 大家都推了一把 如果大家都拒絕參加這種活動 那自然沒搞頭...(恕刪)


很抱歉..
如果依您所述..
搭飛機也可能會有意外的可能..
所以出了飛安意外..
也只能怪搭飛機的人嗎?
誰叫他們要搭飛機的..

還有喔..
如果不是這次新聞..
我也是那個沒知識的人之一..
都只以為粉塵對呼吸道不好..
並不知道會易燃爆炸呢..

去那邊的人..
10個有9個應該也是以為參加的安全的活動..
主辦單位提供安全的環境本來就是責任之一..

怎麼能不怪業者..
反而檢討起被害者呢?




粉塵也有很多種,不是都是可燃的。
我認為除了專業人員跟工安從事人員,一般人是無法判斷的。

b700543 wrote:
不就打挨摻在一起,...(恕刪)


這個說法我喜歡
反正主辦單位辦了,我就去...
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去....
反正我應該沒那麼倒楣...


結果倒楣的就是....

THE666 wrote:
並不是粉塵碰到火就...(恕刪)


電視新聞都說了
那種是玉米粉碳水化合物...

Gugugu wrote:
您這種說法如同在強暴案說自己衣服穿太少也要檢討


強暴是被迫的,玩樂是自找的

這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Mmm~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去同情被撞得稀趴爛的飆車客,或好勇鬥狠跟人幹架被剁成七八塊年輕人?也許你是的,但我不是。

與這次參加彩虹趴的,我的想法和感覺是一致的。

要去尋求刺激,就等承擔風險。粉塵不但傷害健康有害環保,容易發生氣爆是常識而已。之前昆山高工氣爆死了70多人,最近蘇州台商工廠也是氣爆,死了幾十人。這些血淋淋的例子都無法阻擋這些尋歡客,那該怪誰呢。這些人傷的是很冤,冤在自己連一點保護自己的常識都沒有。...(恕刪)



你的比喻太爛.....

飆車,砍人屬於正常玩樂嗎....需要同情嗎?

化工廠是工作的地方,屬於工業安全有無落實與人為疏忽的部分,
跟八仙樂園的水上玩樂一點關係都沒有....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人類的環境是由很多各領域專家與法令規定來避免意外產生,

難道消費者買到房子垮了是因為消費者沒有力學分析能力所以自己也該負責?

這個活動是公開合法的,

只是彩色玉米粉早就有人說有塵爆的可能,

可是業者只想賺錢不管,

政府不願意當壞人或是怠慢不去檢視或測試彩色玉米粉的危險,

業者與政府才是應該要負責.

budinx wrote:
國中化學討論反應速率就有提到了。不過那是我那年代的教材,現在變成什麼樣子還真不知道。(恕刪)


現在還是有,國中講了一次,高中講了一次,當時我的化學老師還拿彩粉活動舉例,信誓旦旦的說總有一天會"燃燒吧火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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