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Q8D wrote:討論頂新居然還被帶...(恕刪) 一樣嘛 把指控當證據 說有罪就有罪無罪推定根本是講好玩的有證據是有罪 無證據叫被湮滅判有罪是應該 判無罪是有錢能使鬼推磨反正是有罪證據僅供參考 沒有也無所謂
killy_chu wrote:退伍前被關 這傢伙肯定有大問題嘛...(恕刪) 所以活該被整死???很多時候只是不滿軍隊的黑暗面,不合群(或同流合汙),可能就會被整講話請經過大腦好嗎? 不要意識形態至上了
prozach wrote:其實就如同你相信洪...(恕刪) 好吧我是一個講道理的人請您告訴大家您對於洪仲丘案的被告的犯罪行為有哪些是經過查證的還是,又是名嘴說的、新聞報的其實這個案子最該向洪家道歉的是顧立雄跟公民聯盟19851985那群人,還沒搞清楚事情就發動民粹,軍法變民法顧立雄更誇張,依照經過查證的證據,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會變成過失致死為了選台北市市長,你有本持著律師的專業告訴洪家人會發生甚麼事情嗎?
prozach wrote:所以活該被整死??...(恕刪) 請您發揮理致洪仲丘案那些鋪天蓋地的指控最後有哪些是真的,您知道嗎?一條好好的人命,凶手本來應該被軍法重判結果變成民法過失致死是誰搞出來的民粹!!要不得啊也建議您,從現在開始,學會,不要只看片面資訊您已經當了洪仲丘冤死無法得到伸張的幫兇了還不知道嗎?
prozach wrote:所以活該被整死??...(恕刪) 你說整死就整死? 麻煩去跟法官說他判錯了要把指控當證據 請想清楚法官願不願意陪你意識形態至上? 又是指控當證據的典型不同意你的說法 希望你能提出證據 就是意識形態?請問是哪種意識形態?法官又是哪種意識形態?也是你說了算的那種嗎?
Tom_Deng wrote:稍微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會變成過失致死 想當然耳,那些人只是要整他給他好看,當然沒想到搞出人命來只是都是成年人了,可以這樣隨便亂搞嗎???這不是跟路上混混一樣,只是要給人教訓,拿刀嚇嚇人,沒想到不小心一群人就把無辜百姓給捅死了Tom_Deng wrote:您已經當了洪仲丘冤死無法得到伸張的幫兇了還不知道嗎? 你又知道我當初支持軍法改用民間審判了不過按照我國軍法的素質,一般也是官官相護的只是本來無罪變成過失致死罷了...權力與正義一向只掌握在有權勢的手中
prozach wrote:想當然耳,那些人只...(恕刪) 不斷指控 但完全不需證據別人不同意 就是意識形態真心覺得請上法庭一次 把你的正義公理好好的跟法官講講不要只在網路上指控個沒完又拿不出東西權力與正義一向只掌握在有權勢的手中你不就自認正義?而且持有把指控當證據的權力法院的判決你不同意 檢調的調查你不相信 都你說了算因為你可以想當然?
prozach wrote:阿不然你說了算,他們關他只是他好吃懶做不長眼,絕對沒有私心... 你質疑法院的判決 我對法院判決無異見原來這樣是我說了算啊關他的理由 有沒有私心請看判決書這是我說了算?真的是指控個沒完 但提不出任何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