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針對樓主的主題
沒有兩套標準
黑箱作業無誤!
boooa wrote: 請問定讞了嗎? 就算違法也只是將資...(恕刪)
講再多也是鬼打牆

反正就是顏色對了大便也是香的, 顏色錯了就什麼都不可以

對吧

jeff5810 wrote:
只針對樓主的主題
沒有兩套標準
黑箱作業無誤!(恕刪)


所以沒有違法囉?
違法站不住腳就改稱黑箱囉?
程序就是課綱實施後會公布審查委員名單與會議記錄
黑不黑箱也不是你說了算
jeff5810 wrote:
拿92年的會議紀錄想要證明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法是民國94年12月28日公佈的好嗎?
不要竹篙倒菜刀


你要不要再看看"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公開透明的項目是什麼?一會說委員名單不公開違法,一會又說審查程序不合法,請問這兩項在"政府資訊公開法"中,符合哪一點?

所謂的"政府資訊公開",指的是"結果內容"必須讓人民清楚,而不是在委員名單,程序方面作文章。

委員在期間內上過幾次廁所、吃過幾頓飯、講過多少話、喝過多少水、要不要公開啊?"政府資訊公開法"不是無限上綱,別鬧了好不好,臺灣已經夠亂了。

行政法院的判決
就是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不是黑箱作業
難道是白箱作業?
大家就事論事
不要扯顏色
jeff5810 wrote:

行政法院的判決
就是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不是黑箱作業
難道是白箱作業?
大家就事論事
不要扯顏色
...(恕刪)


你也知道是政府資訊公開法嘛

所以課綱微調的程序和內容哪裡被判決違法?
你要是找到證據你就可以去領那懸賞的10萬元了
講起來教育部也真是笨, 不過就是課綱委員名單而已嘛

學生堅持要知道委員名單, 就給他公布阿


這樣不就沒有黑箱了

顏色對了,就什麼事都沒了。突然間,一群小朋友站出來說代表全台灣。

crab69 wrote:
講起來教育部也真是...(恕刪)


那些職業學生不就會沒事路過他家門口

開車出門被攔下來被狂罵

家中電話及手機二十四小時有人打來罵

這些事又不是沒發生過

cc2009 wrote:
可從「立法院 > ...(恕刪)


感謝你

那個搜尋系統不大會用

用了好多次找不出資料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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