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darlong0315 wrote:昨天看電視新聞報導時...(恕刪) 很遺憾發生這種事,只能說台灣防禦性駕駛的觀念真的很差,否則不會發生這種事,就算最後官司贏了,可是命也沒了。如果這是你要的,就繼續去爭對錯吧,爭贏了命也沒了。
兩邊都有錯...但是第一個問題就是你違停並把車門打開的狀態下.侵犯到對方的路權.那麼就算機車騎士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結果碰到了出事情了..車主也要負擔部份責任.而騎士也得自付一定比例責任..所以家屬要求賠償的時候法院還要依據雙方責任去做判賠的金額.反正馬路如虎口..這句話也講了好幾十年了..大家都要注意..
這案例詭異之處就在於汽車駕駛是在做關門的動作然後騎士撞上去大家可以想一想關門的動作流程車門應該是先開到最大,然後屁股坐進去,頭往前看,再順勢拉上門汽車駕駛是不太可能屁股坐進去,但是頭是往後看,留意有沒有機車騎士汽車駕駛應該也沒想到車門關到一半會有人撞上來詭異之處就在於,明明機車騎士應該早就看到前面車子要關門但沒有任何反應,直直撞上去你想想看,如果你騎車,看到前面有車子要關門,而你直直騎鐵定會撞上你會想說,不管他,反正他違停,我就直直騎給他撞上去還是想說那就閃一下吧,旁邊也沒車
問個神奇的問題一個女人穿泳裝從滑水道滑下來,速度太決,泳褲掉了一個男人蹲在滑水道末端,莫名其妙把褲子脫了還把老二挺起來很巧.....最後捅進去了上法院時,不知責失比多少?那個女人會不會也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