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開車門害騎士彈飛遭輾死!

應該要禁止腦殘在網路發言
robinking wrote:
政府應該要禁行機車...(恕刪)

iamdarlong0315 wrote:
昨天看電視新聞報導時...(恕刪)

很遺憾發生這種事,只能說台灣防禦性駕駛的觀念真的很差,否則不會發生這種事,就算最後官司贏了,可是命也沒了。
如果這是你要的,就繼續去爭對錯吧,爭贏了命也沒了。
為了貪圖方便買早餐、違規併排停車,佔了一線車道,開車門又沒注意後方有否機車要駛來....

我騎機車時也很怕遇到這種狀況。
兩邊都有錯...但是第一個問題就是你違停並把車門打開的狀態下.侵犯到對方的路權.

那麼就算機車騎士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結果碰到了出事情了..車主也要負擔部份責任.

而騎士也得自付一定比例責任..所以家屬要求賠償的時候法院還要依據雙方責任去做判賠的金額.

反正馬路如虎口..這句話也講了好幾十年了..大家都要注意..
乾脆宣布所有車輛都只能用滑門吧...
車門用拉的這種,要買可以,但要簽切結書、押身家..
@@

nslmobile01 wrote:
乾脆宣布所有車輛都...(恕刪)


之後就變成人下車和機車-對撞...

algerno2 wrote:
兩邊都有錯...但是...(恕刪)

抱歉,我不想討論對錯
所有駕駛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管汽機車
我想討論的是
駕駛人是否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
如果有
這件憾事不會發生
這案例詭異之處就在於汽車駕駛是在做關門的動作
然後騎士撞上去

大家可以想一想關門的動作流程
車門應該是先開到最大,然後屁股坐進去,頭往前看,再順勢拉上門
汽車駕駛是不太可能屁股坐進去,但是頭是往後看,留意有沒有機車騎士
汽車駕駛應該也沒想到車門關到一半會有人撞上來

詭異之處就在於,明明機車騎士應該早就看到前面車子要關門
但沒有任何反應,直直撞上去
你想想看,如果你騎車,看到前面有車子要關門,而你直直騎鐵定會撞上
你會想說,不管他,反正他違停,我就直直騎給他撞上去
還是想說那就閃一下吧,旁邊也沒車

問個神奇的問題
一個女人穿泳裝從滑水道滑下來,速度太決,泳褲掉了
一個男人蹲在滑水道末端,莫名其妙把褲子脫了還把老二挺起來
很巧.....最後捅進去了
上法院時,不知責失比多少?
那個女人會不會也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防禦性駕駛+1
Daniel.C0555 wrote:
抱歉,我不想討論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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